閩南網10月9日訊 以“天津天獅”為幌子組織傳銷,發展線下人員80多名,并對成員們授課“洗腦”,一年多時間里,涉案傳銷資金累計人民幣1984000元。昨日下午,石獅市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該案,11名團伙成員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非法拘禁罪,被判處1年至3年9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1萬元至3萬元不等罰金。據悉,這是石獅法院審判的首起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庭審現場
90后為主 一年騙近200萬元
起訴書顯示,該犯罪團伙11名主要成員中,以90后為主,文化水平以初、高中為主,來自湖南、江西、河南、四川、貴州、陜西等六省市。
石獅檢方指控,去年1月至今年2月間,該團伙在石獅市湖濱街道、鳳里街道組建8個傳銷窩點,通過授課形式,向他人夸大虛擬的天津天獅公司化妝品具有發展前景,灌輸以“拉人頭”的方式發展下線,并按發展的下線數量作為計酬依據的傳銷經營模式,誘騙他人以每套人民幣2800元的價格購買產品加入該組織,并進行傳銷活動。截至案發時,該傳銷組織騙取會費共計人民幣1984000元。
80后姐弟
為增加閱歷陷傳銷
被告人中,僅張某珍、張某偉姐弟系80后,來自湖南。法庭宣判結束后,姐弟二人接受海都記者獨家采訪。
“我爸想讓我們去社會磨煉,增加點社會閱歷,但當時他也不知道是傳銷組織。”張某珍說,他倆于2012年夏天在惠安加入該傳銷組織。加入第四天,就被當地警方查獲,但警方教育一番后,一切相安無事。張某偉認為,警察查了都沒事,他們將它誤認為“直銷”。
作為業務經理,姐弟二人上接業務總管,下聯8個傳銷窩點。隨著惠安警方打擊力度加大,該團伙轉移至石獅。姐弟倆于今年2月10日,在乘車逃離石獅時,被石獅警方抓獲。昨日張某珍獲刑3年9個月。
寫悔過書
稱最對不起母親
90后向某佳,來自湖南,父親患腦癌于2006年病逝,與母親相依為命。2009年高考失利后隨母親南下廣州打工。今年1月加入該組織,并以各種理由騙取母親28000元血汗錢,購買了10份產品。被提為業務主任,20天后即被石獅公安抓獲。
在石獅市看守所羈押期間,他寫下一份長達3000多字的悔過書《痛的醒悟》,“身有傷,貽親憂;德有傷,貽親羞”。向某佳對自己的行為充滿懊悔,并表示最對不起的人就是母親。
對于1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向某佳當庭表示不上訴。庭后,他告訴海都記者,母親已來過兩封信,“每每重新翻看時,無法面對自己,獨自一人掉眼淚”。(海都記者 李昌乾 通訊員 吳雪萍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