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8日電 題:“婚鬧”事端多發,“熱鬧”怎能滑向“胡鬧”?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駱飛
近日,網上瘋傳著一段發生在西安的“婚鬧伴娘遭襲胸猥褻”視頻,兩名伴郎在婚車內對伴娘實施摟抱、摸胸等猥褻舉動。幾天后,“廣東一22歲伴娘墜樓身亡疑因伴郎推搡”的消息再次引發輿論熱議:本應神圣的婚禮現場,緣何屢現“低俗”事端?“婚鬧惡俗”該如何劃定“熱鬧”與“胡鬧”邊界?
“這不是熱鬧,是犯罪!”
近日,被網友直呼“辣眼睛”的一段“疑似婚鬧伴娘被襲胸猥褻”的視頻在網上流傳。視頻中,兩名伴郎在婚車上對伴娘襲胸脫衣、摟抱糾纏,全然不顧女孩子哭嚎尖叫和極力反抗。目前,視頻中涉嫌猥褻的兩名男子已被西安警方查獲。
該視頻迅速在網上被大量轉發,引發網友譴責,再次將“婚鬧惡俗”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網友“會飛的駱駝”認為:“以熱鬧之名行耍流氓之實,如此低俗要不得!”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3日,一則“疑似婚鬧推搡致伴娘墜樓身亡”的消息又在網上迅速傳開。消息稱:在13日廣東佛山的一場婚禮上,一名22歲的伴娘因3名伴郎追逐、推搡而墜樓身亡。目前,3名伴郎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機關刑拘。
面對充斥著猥褻、暴力等低俗行為的婚鬧場景,不少網友感嘆:“這不是熱鬧,是犯罪!”
記者梳理發現,盡管類似鬧出官司和人命的“婚鬧悲劇”屬極端個案,但近年來各地鬧過頭的“奇葩”婚俗卻并不鮮見,從最初單純的“鬧新郎”“鬧洞房”,逐漸演變成“鬧新娘”“鬧伴娘”,更有甚者將公公、婆婆等老一輩也納入嬉鬧對象。
有民俗專家表示,近年來,原本圖熱鬧、討彩頭的“婚鬧”習俗越來越“離奇走偏”,甚至不少成為社會上傷風敗俗的反面事例。變了味的婚鬧要不得,值得警惕和反思。
“婚俗”屢變“低俗”:習俗自由的邊界何在?
原本是添彩助興的婚鬧習俗,卻因層出不窮的“奇葩”行為而頻頻被貼上“低俗”的標簽。對此,有人認為,習俗自由值得尊重,但自由的邊界不容漠視。
貴州大學新聞社會學教授翁澤仁說,婚俗是我國民間獨特的文化現象,因地域、民族不同而存在南北差異,呈現形式也各有不同,有值得尊重的習俗自由。然而在傳承的過程中,也不乏泥沙俱下,被很多陋習所裹挾。
“單拿‘婚鬧’習俗中的‘鬧’字來說,本是取其熱鬧、祥和之意,目的是為新人添彩助興,也是民眾討彩頭、盼喜慶等樸素心愿的表達。同時,親戚朋友、左鄰右舍借婚禮團聚熱鬧,通過‘婚鬧’彼此互動交流,更有利于感情維系,建立良好關系。”翁澤仁說,但由于不少人對習俗內涵斷章取義,更缺乏對習俗自由邊界的認知,“熱鬧”變成了“胡鬧”,不但有悖于婚禮“以禮為先”的初衷,也使得低俗現象頻現,給社會帶來了惡劣影響。
對此,翁澤仁認為,減少甚至杜絕婚俗“低俗化”現象,關鍵在于認清習俗自由的邊界:一是以社會文明為準則的道德邊界,二是以法律法規為底線的司法邊界。
“文明是低俗與否的試金石,以社會文明為準則的‘婚鬧’習俗才不至于‘鬧出格’,這樣的習俗自由也不會被‘道德束縛’。”翁澤仁說,婚鬧往往是個人自由行為的集中體現,但個人行為必須樹立“法律底線”思維,這樣的習俗自由才能受到法律保護。
打擊“婚鬧惡俗”需綜合施策
如今,保護和傳承傳統文化備受關注,但打擊“婚鬧惡俗”等陋習更是全民共識。專家建議,應加大道德和法律對“婚鬧惡俗”的雙重約束,并建立綜合治理體系,讓婚鬧回歸民間習俗本有的樸素和文明。
湖北珞珈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陳磊說,當前對于“婚鬧惡俗”等行為,不少人還只是將其看作街頭巷尾的“市井鬧劇”,往往只在道德層面予以譴責,缺乏法律的剛性約束和認知。“婚鬧中明顯存在的猥褻、暴力等犯罪行為必須予以打擊,而對于很多‘奇葩’婚俗也應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和警告,避免在社會上造成更多錯誤示范。”他說,當前類似“惡俗”之所以愈演愈烈,也與存在法律監管“盲區”有關,還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翁澤仁認為,還應加強對大眾的社會文明宣傳教育,尤其是在社區、農村,充分發揮市民、村民參與社會管理的自治能力,通過村規民約、社區共識等“柔性”條例給予監督和引導,建立起基于熟人社會的“他律”與“自律”相結合的監管體系,讓習俗自由的邊界意識更深入人心。
此外,不少網友還建議有關部門在婚姻登記、婚禮舉辦等相關環節加強政策宣傳和行業自律建設,同時,明確“婚鬧惡俗”范圍,并要求婚慶公司開展慶典活動時將其納入禁止清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