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保護紅線不是橡皮筋,劃定時不能盲目求大、以次充好
“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就是要解決長期以來生態空間管理粗放、邊界不清的問題。要利用高精度的影像、土地利用等數據,實實在在、清清楚楚劃好這條線,只有邊界落了地,管控才能落地,制度才能落地。”高吉喜說。
生態保護紅線是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底線和生命線,一旦劃定就不能減少。因此《若干意見》提出“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后,只能增加、不能減少”的剛性要求。
據介紹,為了確保生態保護紅線的“剛性”,國家明確了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源頭嚴防,將生態保護紅線作為空間規劃的基礎和前提,先確定保護格局,再布局城鎮化、工業化建設和資源開發活動,從源頭上就切斷破壞生態保護紅線的行為;二是過程嚴管,嚴把環境準入關,實行嚴格管控,嚴禁任意改變用途,建立生態保護紅線常態化執法機制,加強監督管理,日常巡護和執法監督,及時發現和嚴肅處理破壞生態保護紅線違法行為;三是后果嚴懲,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的責任主體,加快出臺生態保護紅線績效考核辦法和責任追究辦法,對保護成效進行考核和評估,對造成生態保護紅線破壞和導致嚴重后果的黨委政府和責任人嚴肅追究責任。
地方政府是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責任主體,省級層面開展的紅線劃定一定要征求市縣政府意見,在保護與開發中找到相對平衡點,就紅線達成一致。因此,專家提醒,各地劃紅線的面積比例一定要切合本地實際,既不能刻意追求規模和比例、以次充好,也不要怕被套上緊箍,不敢劃、不想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