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發生在中關村二小的“學生受傷害事件”受到多方關注,并引發了“什么是校園欺凌”等話題的廣泛討論。
事實上,同樣的討論也存在于學界。12月初,一場在華東師范大學舉行的“校園欺凌”學術研討會中,來自教育學、社會學、心理學等專業的學者就對此進行了深入討論。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記錄了部分觀點。
多名學者都提到校園欺凌具有重復性和隱秘性。
華東師范大學法學副教授任海濤認為,相比校園暴力一般比較容易被發現,校園欺凌較為隱蔽,受欺凌者不敢聲張,“校園暴力是硬暴力,欺凌是軟暴力。”
他提出,需要界定校園暴力和校園欺凌間的區別。“欺凌肯定是對你精神的壓制,是熟悉的人,陌生的人不應該叫校園欺凌。”他認為,欺凌行為都發生于熟人之中。
這與南京師范大學社會學教授錢再見的觀點不謀而合。錢再見介紹了國外權威學者丹·奧維斯對于校園欺凌的定義,即一個學生長期重復地處于一個或多個學生的負面行為中。
他表示,校園欺凌行為具有一些共同的特質,包括反復性、隱秘性,以及雙方力量的不均衡性。并非所有欺凌行為的都是“有意”的,可能會有無意行為。
華東師范大學教育學部黃向陽副教授則提出,“欺負”這一概念隨著年齡的增長會發生變化。童蒙時期幼兒的腦子里并沒有欺負概念,個體的欺負概念是在力量不平衡的人際互動中逐漸形成的。在不同年齡段,個體對欺負判斷并不一致。
他認為,兒童以客觀因果為依據作出欺負判斷;少年根據施害者的主觀惡意及受害者主觀感受作出欺負判斷;青年以弱勢方受攻擊后的自我感知(無力反抗的窩囊感和屈辱感)為依據作出欺負判斷。
他還介紹,目前國內的多項調查數據顯示,校園欺凌發生的概率令人驚訝——校園欺負者和被欺負者超過學生總數40%。
華東師范大學教育部特聘教授高德勝表示,校園欺凌行為中的“道德冷漠”值得關注。他表示,對被欺凌者來說,有時旁觀者帶來的羞辱感傷害更大。
“首先是起哄者,他們是道德盲視,是沒有看到或者無法看到欺負行為的背后的道德問題。”高德勝說,“還有一種有意識的旁觀者,對被欺負的小孩兒有一定的同情,通過復雜的推卸機制,使自己的冷漠化合理。”
在校園欺凌行為的防治方面,多名學者也提出了意見。
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晨輝學者孟凡壯認為,中國校園欺凌立法可借鑒美國相關立法經驗,在明確界定“校園欺凌”的基礎上,合理建構校園欺凌的預防機制、發現機制和處理機制。
特別地,孟凡狀認為校園欺凌的“預防”首先要有錢,“沒有錢怎么預防呢,這個是非常重要的。這個資金是哪里來呢,要建立反欺凌的專項基金。”他還建議成立校園安全小組,一般校長作為安全小組的組長,之后才是成體系的發現和處理機制。
錢再見說,校園欺凌的治理可以從依法治校、協同共治、公共問責三方面出發。他還認為,要根治這個問題,“可能要吸納一些像挪威2002年開始的零容忍政策。”
這場跨學科對話由《華東師范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華東師范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聯合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