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點并校”,指的是90年代末已經存在、2001年正式開始的一場對全國農村中小學重新布局的教育改革。2001年《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要求,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調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并提出“農村小學和教學點要在方便學生就近入學的前提下適當合并,在交通不便的地區仍需保留必要的教學點,防止因布局調整造成學生輟學”。
可以說,當時國務院出臺這一政策是很合乎時宜的,其表述也是很清楚的。此前,在廣大的農村地區,中學和小學遍地開花,無論村大村小都有小學,三五個村就有一個聯辦初中。當時雖然叫學校,不過是只有幾間教室、幾個民辦教師勉強維持而已,是一種低水平的辦學。后來,隨著經濟條件的好轉,村民對優質教育需求的增加,在人口較多的村莊建立新校,撤并了一些校舍條件差、學生人數較小的麻雀學校,這在當時得到了村民的擁護,順應了社會發展潮流。
但是后來,國家不斷規范學校建設與管理,對學校硬件建設和師資配備都給出了相應的標準。比如,近年來開展的學校標準化建設,義務教育均衡化驗收等,這些都對學校硬件建設和師資提出了較高的要求。而要達到這些要求,是需要很大的資金投入的。這些投入由誰來出?當然是地方政府。于是,某些地方政府為了少花錢或者不花錢也能檢查過關,根本不管學生上學是否方便、家長是否愿意,強行將不達標學校撤掉,造成不少學生特別是小學生的上學遠、上學難,從而引發了與學生和村民的抱怨甚至沖突。
對于不規范的農村學校撤并問題,教育部也早有發現。早在2006年,教育部就曾發文要求各地實事求是地做好農村中小學布局調整工作; 2009年、2010年教育部印發文件,強調各地要避免盲目撤并學校;2012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又印發《關于規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的意見》,要求各地嚴格規范學校撤并程序和行為。但十年過去了,由農村學校撤并引發的問題仍然接連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