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石獅市將在全市范圍內推行小餐飲、食品攤販登記管理業務,根據《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福建省小餐飲登記辦法(試行)》《福建省食品攤販登記管理辦法(試行)》,小餐飲和食品攤販應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實行登記管理。(詳見8月14日《石獅日報》一版)
曾幾何時,小餐飲、食品攤販成為“臟亂差”的代名詞,無法登記備案納入管理,作為“黑戶”游離于灰色地帶,無時無刻不面臨著與監管者之間的博弈。而今,這些小餐飲、食品攤販,終于有機會能真正脫掉“黑戶”帽子進行合法經營,被正式“納管”。
小餐飲、食品攤販的存在,既是源于消費者的選擇,又是一種就業的需要。市場的剛需,決定了小餐飲、食品攤販有著生存生長的空間,一味打壓不僅不符合經濟規律,也容易導致反彈,陷入“游擊戰”當中。
站在食品安全監管的角度,無證無照既是“黑戶”,打壓或取締是為了消除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倘若經營者能保證規范自律,切實保障自身經營食品的安全,相信監管者也沒必要去“唱黑臉”。
當合法經營成為“多數”,更有助于倒逼小餐飲、食品攤販升級換代,在滿足消費者飲食需求的同時,提升自身食品衛生安全標準,進而促進整個餐飲行業良性發展,讓食品安全更有保障。(林本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