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電信詐騙案件一直層出不窮。去年年底,各大移動支付平臺相繼推出延遲到賬服務,似乎為避免遭遇電信詐騙提供了一份“后悔藥”。近日,有讀者向記者反映稱,自己雖然已經選擇了延遲到賬,但依然未能避免被騙。記者體驗發現,在一些支付平臺,所謂延遲到賬功能,并不能實現撤銷交易,一旦被騙選擇轉賬,錢款依然會進入對方賬戶,只是延遲一段時間而已。(9月13日《北京青年報》)
本以為轉賬“延遲到賬”功能可以保護用戶,在遇到電信詐騙時,能夠及時撤回款項,避免資金損失,誰知卻變成了“逗你玩”,轉賬交易無法撤銷,資金退回的權力在對方手里,只是延遲一會罷了。而且,即便證實對方是騙子,移動支付平臺也無法凍結對方賬戶,也不能幫助撤回轉賬錢款,只是建議用戶報警處理。如果不能撤銷交易,那么“延遲到賬”又有何意義,用戶只能眼巴巴看著錢款進入騙子賬戶里,除了焦急上火之外,完全沒有絲毫辦法。
去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工信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六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防范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通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個人通過銀行自助柜員機向非同名賬戶轉賬的,資金24小時后到賬。受害人一旦發現自己被騙,還有時間反應過來,可以及時取消轉賬或者去銀行止付。可見,“ATM轉賬延時24小時到賬”與移動支付平臺的“延遲到賬”類似,不同之處就是ATM可以撤銷交易,這才真正達到防騙效果。
顯然,從技術上而言,ATM可以做到撤銷交易,那么移動支付平臺也應辦得到,既然給了用戶選擇轉賬“延遲到賬”的機會,就應該將主動權交給用戶,不能搞半拉子功能。移動支付平臺實質上屬于資金中轉平臺,為交易雙方提供連接服務,對于轉賬“延遲到賬”功能,則是將錢款放在平臺上保管一段時間,平臺應為用戶的資金安全負責,不能就此甩脫責任。
而且,移動支付平臺用戶都是實名制驗證過的,身份證信息、銀行綁定賬號、手機號碼等,均為真實信息,交易都是通過平臺經手,交易數據完整,具有可回溯性。因此,應明確平臺的賬戶監管責任,并將平臺與警方進行對接,如果發現對方是騙子的話,用戶可及時報警,平臺則根據警方指示,采取緊急凍結騙子賬戶、撤回交易、鎖定證據等手段,盡可能挽回用戶損失,亦可協助警方打擊電信詐騙。(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