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很多永安市民的朋友圈被這則信息刷屏了。
經過調查,事件的經過是這樣的。。。
事情經過
1月15日上午9時許,司機廖某駕車去二院看病,將車停在二院門口慢車道上,交通協警小陳對其勸導此處不能停車。
不聽勸的司機廖某依舊將車停放在二院門口,一動不動。過了幾分鐘,二院駛出一輛車,于是廖某下車搬開車前的反光錐,欲駛入醫院停車道上。然而此時一輛紅色小車從汽車站往人民廣場方向違規駕駛左拐直接開進二院門崗的第二個停車道上。門崗停車道已滿,協警小陳連忙將反光錐擺回去示意廖某的車輛不許往前。在協警背向著廖某擺放反光錐時,廖某啟動車輛將協警小陳撞倒。醫務人員將小陳送到醫院,醫生檢查后稱小陳筋脈和肌肉受傷。
聽聽廖某是怎么說的
廖某
我看到崗亭進口有車位,就自己下去把反光錐拿到一邊,但那名協警又拿反光錐擋在我車前,我很生氣,就在協警后面點剎了下,利用車子的慣性前進碰到了協警的屁股,之后醫院的人就用擔架帶去檢查,我的車子被交警扣走,我自己生病就去二院看病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廖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永安市公安局依法給予行政拘留八日的處罰。
三明二院的大門緊鄰我市的主干道燕江中路,是一個道路交匯點,有三條岔路,車多人多,人車交織,導致門口經常會有車輛排著“長龍”滯留在城市主干道上,時常發生交通擁堵。為了改善二院門口的擁堵現象,交警部門增派警力,做好交通疏導工作。由于二院就診病人多,大多都是開車而來,這里的執勤人員都特別的辛苦,不僅要疏導交通,還要勸導駕駛員合理停放車輛,經常忙得喝水都顧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