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成為一生的秘密
出軌,常是婚姻撕裂的導火索。以泉州某基層法院為例,該院相關人士透露,一方因懷疑另一半有婚外情,指責孩子不是親生的,而訴訟離婚的,有近1/3的案例,最終都會被醫學鑒定證實。近年來,泉州兩級法院離婚案件逐年上升,其中以婚外情為訴訟理由的,占有相當一部分比例。
這類離婚案例,也帶來較為復雜的法律、倫理問題,如孩子的歸屬問題,財產的分配問題等。而當法官一錘定音,一切已成定數之后,終極問題又隨之而來,那就是,如何減少“出軌”給孩子帶來的傷害,又或者如何讓孩子在一個正常的環境下成長?
孩子歸誰
一方出軌,往往就代表婚姻關系走向尾聲。不過,對于出軌,男人和女人的態度往往又不太一樣。
泉州市婦聯權益部主任陳春梅說,就她這些年來接手過的婚外情調解案例來看,大多數妻子,出于對孩子、家庭等因素的考慮,雖然對丈夫的出軌表示憤怒,卻最終能夠達成諒解,甚至有些能夠接受丈夫與情人的非婚生子,給予相當周全的照顧。
而男人,往往就不像女人那樣大度。發現妻子出軌后,尤其是妻子與外遇生下孩子后,男人們第一反應就是離婚,而且通常沒有調解的可能。男人們十分介意妻子對自己的不忠,即便調解和好,也常常埋下家暴的種子,轉化成另外一種家庭危機。
雖然男人們對于妻子的忠誠十分介意,但對孩子,由于已經一起生活一段時間甚至是好多年,有了較為穩固的父子(女)感情基礎,因此,即便知道不是親生,許多男人也不愿放棄。
法律界人士透露,根據一般判例,在類似的離婚案件中,因為男方與孩子不具有血緣關系,孩子大多數被判由母親撫養。當然,考慮到實際存在的“人情”,以及母親的實際生活情況,也有一定的可能判給男方。
福建聯合信實(泉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徐燕說,根據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但若母方有撫養條件但不盡撫養義務,或者雙方已協議好等原因時,孩子可隨父方生活。
對于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父母雙方都不愿放棄,假如一方已經喪失生育能力,或者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不利于孩子成長等,都可以作為優先考慮的因素。對于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則應該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未來的路
不管孩子最終判給了誰,一個家庭的破裂,孩子始終是最受傷害的。他們將面臨著單親、不完整的家庭關系,面臨父母雙方可能的糾纏,甚至在以后的生活中,很可能會成為同齡孩子嘲笑、欺負,被人議論的對象,不少孩子因此留下心理陰影。
如何減少對孩子的傷害?泉州心怡心理咨詢中心主任徐雪娜建議,首先是當斷即斷,父母雙方應該擺正心態,將成年人之間的矛盾和問題,盡可能地引導到自己身上,不要將不幸婚姻帶來的消極悲觀情緒,轉嫁到孩子身上。
孩子對家庭、社會的認知都來自于成年人,包括父母雙方、親戚、厝邊鄰居等,在處理對待此問題時的行為和語言,會直接影響到孩子。因此,不要在孩子面前指責另一半,不然會導致孩子無法樹立對父母親的正常認識,無法形成對家庭觀念和社會的正確認識。更不能以孩子為工具,對另一半進行要挾,這樣會讓孩子暴露在矛盾的中央,可能會對孩子的心靈造成嚴重的扭曲,導致孩子安全感的缺失,甚至形成邊緣型人格障礙。
從業6年多的徐燕律師,接手過一例這樣的離婚案件,她曾與獲得孩子監護權的女方商量過,在孩子成年之前,不會向孩子透露離婚的細節,“甚至要成為一生的秘密”。
當孩子受到傷害后,徐雪娜與泉州市心理咨詢協會副主任、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鄭曉森的看法是一致的,那就是作為家長,這時候一定要表現出足夠的擔當,給孩子更多的關懷,才能讓家庭和孩子共同走出陰霾。
首先,家長一定要及時調整自己的情緒狀態,開始新的生活,用積極的心態感染孩子對生活的態度;
其次,要在心理上給孩子更多的關愛,如了解孩子的想法、學習、交往圈子等,更多地創造與孩子交流的機會,讓孩子感受家庭的溫暖;
第三,在是否與孩子坦誠離婚事實的問題上,要根據孩子年齡的大小、性格特征、成熟程度等,選擇在什么樣的時間和什么樣的方式告訴孩子,從而求得孩子的理解,共同面對現實,承擔責任并克服困難。(本期執行 海都記者 張凱航 韓影 夏鵬程 實習生 吳智明 編輯 沈桂花 劉榮寅 視覺 方立祺 肖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