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的他戀上6個孩子的媽 她就是他要找的人
在陳麗的眼里,張偉“太傻,太癡,太不值”,但又“太聰明,別人有左右2個腦,他有3個”。
1963年,31歲的陳麗在市區群眾戲院當售票員。同年,27歲的張偉從美術學校畢業后被分配到這里。兩人素昧平生。
生育了6個孩子的陳麗,身體一直不好,常常嘔吐。為了生活,她常把戲院里大人破舊的衣服拿回家改成小孩的衣服,讓孩子們御寒。當時,她與丈夫的感情已近冰點。丈夫脾氣不好,對她漠不關心,喝完酒后還會打她,兩人處于分居狀態。
這一切,張偉看在眼里,心生憐愛。在工作中相識相知后,他認定,吃苦耐勞、任勞任怨、通情達理、不會啰嗦的她,就是他要找的另一半。
每天早上8點、下午2點,張偉準時到陳麗家樓下陪她一起上班。張偉在戲院的樓頂上養鴿子,給鴿子喂魚肝油、洋參水等,讓鴿子長得快點,營養豐富點,好給陳麗補身子。他還到農村買土鱉燉湯給陳麗喝。不管天多冷,他把陳麗送到家后,總會蹲在樓下,邊抽煙邊看著陳麗家窗戶透出來的燈光,直到陳麗熄燈了才走。
這樣的追求一直堅持了30年。
暮年攜手創業 60歲時她嫁給他
“我不敢答應他,他條件那么好,一個未婚的小伙子,我年紀比他大,還帶著6個孩子,我不能拖累他。”陳麗說,當時張偉很受歡迎,他在戲院門口畫海報,很多姑娘喜歡她,家里也給他介紹了很多女孩子,但他都拒絕了。
6個孩子中5個是男孩,都到了結婚的年齡,家里連一間給孩子結婚用的房子都沒有,陳麗很著急。她前往東北,在那跑了3年業務,攢夠了1萬元才回泉州,并決定辦一家織袋廠。
張偉得知她要辦廠,全力幫助她。“那時候非常辛苦,他負責管理工廠,我負責拉業務。”陳麗說,兩人攜手創業,不到一年,工廠便開始盈利。
生意穩定了,張偉的好日子也來了,陳麗終于同意與他登記結婚。登記前,她說:“和你結婚可以,但你必須戒煙。”張偉立馬拿下嘴里叼著的煙,扔在地上,踩上一腳,堅決地說:“一定戒。”
“此后17年里,他再也沒有抽過一口煙。”陳麗說。
1992年,兩人終于登記結婚。那年,陳麗60歲,張偉56歲。
婚后相守17年 約定來生再相戀
婚后兩人生活很和諧,很幸福。陳麗說如果不是張偉的精心呵護,她活不到現在。張偉的姐姐卻說,如果不是陳麗的悉心照顧,張偉也活不到73歲。
臨終前,張偉拉著陳麗的手,深情地說:“如果有來生,你千萬千萬要等我,十生八世都要等我。”
陳麗最小的兒子曾先生說:“張偉叔叔確實很愛我母親,去世后,他的財產全部留給我母親。”(應采訪對象要求,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