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9月12日訊(閩南網記者 蘇毓茹 通訊員 蔡章港)當前,泉州市住建局正深入開展物業侵占業主公共收益專項整治行動。12日,閩南網記者從泉州市住建局獲悉,德化縣一物業公司因未如實公示小區公共收益被罰3萬元。
今年6月,德化縣龍潯鎮金龍中心城小區業主投訴小區的物業公司(廈門佰宜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德化分公司)沒有對小區公共收益進行公示,要求有關部門進行核查。
接到投訴后,德化縣住建局執法人員立即到該小區進行調查核實,并委托審計機構對該小區公共收益進行全面審計。
審查發現廈門佰宜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德化分公司未如實公示小區公共部位經營收支情況、侵占業主公共收益。德化縣住建局于7月12日開具了整改通知書,但該物業服務企業逾期未整改。7月17日,德化縣住建局對該物業服務企業存在未如實公示小區公共部位經營收支情況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9月5日,德化縣住建局對該物業服務企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罰款3萬元,并根據相關規定,對該物業企業不良行為予以信用扣分。
此后該物業服務企業改正行為,將公共收益轉存入小區業委會專戶并公示。
《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醒目位置公示服務內容、服務事項、服務標準、收費項目、計費方式、收費標準、公共部位經營收益情況、公共水電分攤情況、電梯維修保養檢驗費用等有關事項,并可以通過移動通信等電子信息方式告知全體業主,接受業主監督。
“按照規定,小區公共收益都應該存入專戶(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業主委員會專戶),每季度末將住宅小區業主公共收益收支明細在物業服務區域內醒目位置公開公示。如果發現小區物業存在侵占公共收益的情況,可找小區所在縣(市、區)的主管部門舉報。”泉州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