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月6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陳家緣)眾所周知,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有些人的駕駛證還沒拿到手,就有些“上頭”。這不,兩名麻龜一大早來安溪一汽車考試場內參加科目二考試,在考前酒精測試時就漏了陷。6日,安溪交警大隊車管所民警當場查獲了這兩名酒后欲參加汽車駕駛證科目二的學員。
在上午的科目二考試前,民警正在對每個學員進行酒精測試,現場兩名學員見到酒精測試儀就往后撤,反應十分可疑。民警當即對兩人進行了酒精測試,果不其然,這兩人都屬于酒后狀態,其體內的酒精含量分別為40.6mg/100ml 和53.9mg/100ml。
據交待,兩人都在考試前夜喝了酒,以為睡了一覺醒來就沒事了,沒想到酒勁還沒退。
按照相關規定,民警當場取消了兩人的考試資格,并對學員和教練進行了批評教育。
監考民警介紹,2020年以來安溪交警在考試場就查獲了七名酒后參加駕考人員,無一例外都被當場取消了考試資格。
安溪交警提醒廣大學員,駕駛證考試不是應試教育,駕駛車輛上路就涉及到自身及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無論是學員還是教練,切不可投機取巧,交通知識要入腦入心,駕駛技術要實打實的練出來,才是對自己負責、對別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