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陳某為了慶祝交通事故處理完畢,自己的小車被放行而喝了酒,酒后開車上路就被查獲,而和他“打交道”的竟是同一位民警。
11月25日晚,晉江交警部門聯合深滬派出所、深滬邊防所聯勤聯動開展酒駕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當晚10時許,在深滬鎮獅峰路段,一輛白色小轎車駛來,執勤民警例行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該車車窗緩緩搖下,車內濃濃的酒味就飄散出來,執勤民警馬上就聞到了。
執勤民警仔細一看,認出了駕駛員不是別人,正是“熟人”陳某。因為前一天,陳某才和民警打交道。再次遇到同一位民警,陳某也知道自己酒駕在身,現場配合執法。
原來,11月初,陳某違反交通法規,在深滬鎮駕車與一部摩托車發生碰撞交通事故,小車被部門暫扣。經交警認定,陳某負主要責任,賠償兩萬多元。11月24日,陳某到深滬交警中隊完成該起事故處理,車輛也被放行。
而給陳某處理交通事故的民警,和25日晚查獲其涉嫌酒駕的正是同一人。經檢測,陳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26.33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陳某交代,25日晚,他為了慶祝自己處理完交通事故,暫扣的車輛也被放行,和朋友一起去喝酒后心存僥幸,從石獅開車回家,沒想到在深滬鎮政府路段就被交警部門查獲,真是“樂極生悲”,還遇上“熟人”了。(記者吳水保 通訊員施燕萍 蔣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