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46歲的湖南籍來泉務工人員曾某因車禍去世。他的親屬在悲痛之余做出決定:無償捐獻曾某的遺體器官,讓他的生命以另一種方式得以延續。
據悉,曾某來自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縣,來南安打工已經十幾年。10月17日晚8點多,他送貨到安溪路上遭遇車禍,被送往安溪縣醫院,經診斷為重型顱腦損傷。因多臟器功能衰竭,他于10月29日上午不幸去世。令人感動的是,在曾某傷重期間,親屬得知其生命將無法挽回,主動表達要捐獻遺體器官的愿望,以拯救更多生命。
得到這個信息后,安溪縣紅十字及時聯絡了廈門醫學院,并于當天上午與曾某親屬完成遺體器官交接簽字儀式。“遺體捐贈給廈門醫學院,眼角膜捐贈給廈門眼科中心。目前我們正在幫捐獻者向市紅十字會申請救助。”安溪縣紅十字會相關負責人表示。
該負責人表示,遺體器官捐獻者是一個特殊群體,他們用一種特殊的方式“重生”,展現了人間大愛,也幫助無數人重獲健康。安溪縣2016年登記遺體器官捐獻1例,2018年登記2例,2019年登記1例并捐獻成功,2020年登記3例,成功捐獻1例。“受到中國傳統生死觀影響,目前國內參與器官捐獻的案例還不多,像這種病人家屬主動提出捐獻的,更讓我們感到非常欽佩。”
相關提醒
捐獻遺體器官 線上線下都能登記
市紅十字會相關負責人介紹,遺體器官捐獻,是公民去世后遵循自愿、無償原則,將遺體捐獻給醫學院校,作為科研、教學之用;將功能良好的器官或組織捐獻給國家人體器官捐獻管理機構,用于救治因器官衰竭而需器官移植的患者,使其能夠延續生命,并改善其生活質量。
遺體器官捐獻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完成: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通過自愿申請遺體器官捐獻登記,并且沒有撤銷該登記,待其身故后由指定的捐獻執行人聯系相關機構辦理捐獻事宜;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其遺體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達成一致意見,共同或委托代表以書面形式表示同意后進行捐獻。
市民有意愿捐獻遺體器官,可登錄“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官網或者關注“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官方微信,填寫個人信息和捐獻意愿,10秒即可完成捐獻登記。也可聯系就近的縣級以上紅十字會或紅十字會授權的登記機構,現場登記或通過郵寄形式遞交資料進行登記。個人捐獻意愿發生改變,登記者有權登錄網站或以書面的形式撤銷和變更登記。個人信息發生變動,請及時告知登記機構予以記錄更新。報名登記后,請告知家屬(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獲得家人的理解、支持和同意。
實現遺體器官捐獻需指定捐獻執行人,執行人可以是捐獻人親屬,也可以是其他自然人,或者是捐獻人的工作單位、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員會、養老機構等組織。實現遺體捐獻流程相對簡捷,遺體捐獻志愿者去世后,捐獻執行人可第一時間或按習俗舉辦完相關儀式后通知遺體接受單位,遺體接受單位應當在接到通知后24小時內接受遺體并辦理接受手續。器官捐獻無絕對年齡限制,原則上身體健康、沒有傳染病、沒有癌癥(原發腦腫瘤除外),一般都可以登記成為捐獻志愿者,但去世后是否可以實現捐獻器官,將由醫療專家評估后決定。
記者從泉州市紅十字會了解到,截至今年11月5日,泉州市累計實現器官捐獻62人、眼角膜捐獻13人、遺體捐獻43人。(記者吳志明 通訊員蘇靖華 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