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9月25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趙美緣)25日,泉州交警部門召開通氣會,向社會公布9月份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禁駕的2名駕駛人名單。據悉,名單上的2人皆因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都是90后。
2019年5月21日23時,陳某酒后駕駛閩CD026XX號小型轎車從安溪縣鳳冠山莊往毓秀路方向行駛,途經新安路與毓秀路交叉路口時,與李某駕駛的無牌助力車發生碰撞,造成李某受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安溪交警大隊依法認定陳某承擔本事故的全部責任,安溪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陳某犯交通肇事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五款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陳某作出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決定。
2020年2月24日23時40分許,陳某醉酒后駕駛閩C60XXX號轎車沿國道324線由福州往泉州方向行駛,途經國道324線惠安縣螺陽鎮盤龍村路段時,車輛向右偏離車道后碰撞同向沿路肩騎行自行車的王某,造成王某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惠安交警大隊依法認定陳某承擔本事故的全部責任,惠安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陳某犯交通肇事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五款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陳某作出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決定。
交警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具有以下兩種違法犯罪行為之一的機動車駕駛人,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禁駕:一是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請各位駕駛人引以為戒,杜絕酒后駕車,安全謹慎駕駛,嚴防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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