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尋求刺激,今年23歲的覃某等人,駕駛9輛摩托車到位于洛江的仙公山飆車,并在山上以壓彎、滿胎的方式競逐,其行為十分危險。日前,覃某等7人因危險駕駛罪,被洛江法院判刑。
飆車群“約戰”仙公山 分三路飛馳會合
經法院查明,覃某、柯某、潘某、羅某、黃某、彭某、洪某等人均是微信群名為“南安機巢機車聯盟群”的成員。2018年5月15日20時許,蔡某(未成年人,另案處理)在該微信群發信息表示很無聊,覃某提議召集人員相約駕駛摩托車到泉州市洛江區馬甲鎮仙公山進行飆車,享受大功率摩托車的刺激感,并約定“仙公山新舊路口會合,誰先到誰就等誰,然后一起上仙公山飆車”。
在微信上看到該信息后,柯某等參與飆車人員相約分三路出發會合。其中,柯某無證駕駛一輛無牌改裝摩托車、潘某無證駕駛一輛無牌摩托車和羅某無證駕駛一輛無牌摩托車,從安溪縣城廂鎮玉田村附近山頭到南安市侖蒼鎮鎮區會合,三人駕駛摩托車在308省道上超速行駛、互相穿插追逐競駛至覃某位于南安市貴峰某加油站附近的摩托車維修店會合。
當晚9點多,覃某駕駛一輛大功率二輪摩托車在前面帶路,柯某等五人各自駕車跟隨,他們從該維修店出發沿308省道、310縣道、304縣道至馬甲鎮仙公山新舊路口,沿途超速行駛、互相穿插追逐競駛。
同時,郭某(未成年人,另案處理)邀請洪某一起參與飆車,先由郭某無證駕駛洪某的一輛大功率摩托車,載著洪某從晉江市池店鎮出發沿江濱南路走黃龍大橋高速行駛至洛江304縣道河市鎮路段。后換成洪某駕駛該摩托車后載郭某從304縣道河市路段行駛至仙公山新舊路口與覃某等人會合。
同時,彭某駕駛一輛大功率二輪摩托車與劉某(未成年人,另案處理)無證駕駛大功率二輪摩托車在南安市侖蒼鎮經嶺山下會合到達安溪縣茶都,載上兩名女性朋友,從安溪縣茶都出發沿308省道、307省道、310縣道、304縣道至仙公山新舊路口與覃某等人會合,途中二人駕車高速行駛、互相追逐競駛。
9輛摩托車互相競逐 超速50%以上
當晚10點多,九部摩托車在洛江會合。覃某制定規則,以比技術、壓彎、滿胎的方式從仙公山新舊路口高速互相追逐競駛至仙公山觀音殿停車場位置,在仙公山觀音殿停靠后又高速互相追逐競駛至仙公山售票處停車場。隨后,九部摩托車一齊出發。
在行駛途中,他們駕車沿途經過多個公交站點、居民小區、學校和賓館等人流量較為密集的地方,在車流中反復并線、曲折穿插、大幅度超速行駛。
經福建某司法鑒定所進行車輛行駛速度鑒定,在會合前,道路普遍限速為60km/h,而他們的最高行駛速度達到93km/h。在仙公山山門路段(限速30km/h)及仙公山華佳商務賓館路段(限速20km/h),他們駕駛二輪摩托車經過這些路段時,行駛速度均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
當晚10點多,經群眾報警,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洛江大隊民警趕到仙公山主停車場進行調查,潘某、羅某等人見警方趕來后棄車逃跑,民警當場扣押7部大功率摩托車。經刑事立案后,民警將覃某、潘某、羅某、黃某傳喚到案接受調查。后經過民警偵查布控,先后在南安將彭某、柯某、洪某等人抓獲。
日前,洛江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覃某等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出于競技、追求刺激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曲折穿行、追逐競駛,情節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危險駕駛罪。一審判處覃某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柯某等其他6人均被判處拘役一個月十五日,并處罰金2000元。((記者 許小程 通訊員 賴昕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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