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著近期沒有收入,來自永春的老張買了一部面包車,然后私自改裝為加油車,他當加油員,兒子當司機。1月27日,這部面包車被泉州市交通執法支隊鯉城大隊執法人員查處,目前該案正進一步處理中。
執法人員檢查小型面包車
面包車變“加油車” 被查后拒絕配合
據介紹,當天下午5點左右,執法人員巡查至G324復線泉州開發區邦泰路路段時,發現車牌為魯BS3xxx號大型客車停在路邊,邊上還有一輛閩C76xxx號小型面包車,而面包車正在使用車上的加油設備給大客車加油。發現執法人員欲對其檢查,面包車駕駛員和加油員立即收起加油設備,準備駕駛車輛離開,執法人員迅速上前示意當事車輛停止違法行為并接受檢查。
面包車駕駛員張某雖將車停好但拒絕配合檢查,還棄車逃跑。后來,經過執法人員勸導,駕駛員張某才返回現場配合調查。執法人員打開該車后備廂,發現整個后車廂內座椅全無,反而被一個不銹鋼柵欄固定住、裝滿柴油的大型塑料罐代替,塑料罐前安裝了一臺加油設備,設備上還顯示了當前加油量、單價和加油金額。貨廂里放有塑料油罐、加油槍及計費器等,活脫脫一個“移動加油站”。
小面包車內的座椅都沒了,被改成加油箱
未取得從業許可 車輛被采取強制措施
駕駛員張某交代,該車車主是其父親老張。因近期無固定收入來源,經濟拮據,想著給車加油來錢快,父親就買了這部面包車,然后私自改裝為加油車,父子倆分工明確,他開車,父親當加油員。
面包車改裝好后,張家父子平時給各建筑工地的土方車、物流園的貨車和大客車加油。為了方便運輸,他們還根據每天不同車輛的需要,將車開進工地和物流園。油箱里裝的柴油是低價買進的劣質油,然后以每升4~5元不等的價格販賣,價格低于市場價,從而賺取差價。
經現場檢查,油桶中尚存有700多升柴油。當事駕駛員張某涉嫌未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從業許可,擅自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執法人員當場依法對當事車輛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并開具相關法律文書,做好必要的防護措施,對駕駛員張某進行批評教育并普及相關道路運輸安全知識。
執法人員提醒,從事各類道路運輸經營活動必須以取得相關部門的經營許可和資質為前提,切莫為了眼前利益而忽略安全。從事危險貨物運輸必須獲得有關部門許可,并取得危險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同時還需要配備有資質的危險貨物運輸押運員。(記者陳小芬 通訊員賴建泉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