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季即將開學之際,昨日,泉州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確定了2017年春季普通中小學課本費、作業本費標準,公布了中小學、幼兒園的收費項目及標準,讓家長明明白白交費。
從2016年秋季學期開始,泉州市免費提供教科書、正版學生字典范圍擴大至所有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含民辦學校)。春季繼續對全市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含民辦學校)實行免費提供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的教科書,對全市農村(含縣城城關)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生實行免費提供作業本。泉州市教育局等部門重申,課本(含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為必選部分,每學科只能選訂一種版本,由學校統一征訂。各地應根據課程計劃選用教學用書目錄中的教科書,嚴禁選用教學用書目錄以外教材,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同時,要嚴格執行中小學進校教輔材料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課本、作業本費屬于代辦費管理范圍,必須嚴格遵循“按實發生、據實收取、不得盈利、及時結算、多退少補”的原則,收入納入學校財務統一進行分項核算,學校應在學期末及時結算,并向學生及家長公布,主動接受物價、財政、教育、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記者 陳士奇 通訊員 林遠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