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旅游局于7月上旬至9月上旬,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旅游市場暑期整頓專項檢查,以突擊檢查、隨機抽查、定向檢查的方式,共檢查了128家旅游企業,查獲涉嫌違法違規案件10起,對1家租用無運營資質旅游車輛的旅行社罰款7000元,對1家非法經營旅游業務的單位進行立案處理,對8家業務操作不規范的旅行社責令限期整改。
專項檢查期間,泉州市開展打擊“不合理低價游”整治行動,進一步加大對“不合理低價游”和“不合理旅游線路” 的打擊力度,緊盯價格、合同、購物等重點環節,嚴厲打擊參與“不合理低價游”和安排“不合理旅游線路”的旅行社、導游、購物店、“黑社黑導”等市場主體。同時,針對“不合理低價游”向出境游市場蔓延的趨勢,整治出境旅游存在的誘騙或強迫購物、擅自增加自費項目等問題,責令下架1500多份宣傳資料。
泉州市還開展旅行社服務網點整治行動,嚴查旅行社服務網點承包掛靠、超范圍經營的行為;嚴查旅行社服務網點證照不齊違規開業的行為;嚴查不與游客簽訂旅游合同或簽訂虛假合同以及擅自增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行為;嚴查擅自變更旅游項目的行為。檢查中發現有個別的服務網點未及時向當地旅游管理部門報備、票據管理與使用不規范,針對這些問題給予限期改正處理。
在旅游市場整治行動中,充分發揮旅游、工商、公安三位一體的作用,共同維護旅游市場秩序,從各自職能出發加大打擊違法行為的力度,震懾各類違法活動;嚴厲查處假冒偽劣產品、虛假廣告宣傳等行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化解矛盾,保護消費者權益。與此同時,積極推動成立“1+3”旅游市場監管機制,現已在清源山游客中心設立旅游法官工作室,在永春集散中心設立旅游警察、旅游市場監管、旅游巡回法庭機構,在晉江五店市設立旅游巡回法庭。此外,安溪清水巖與永春北溪兩個景區正在籌建旅游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這些機構將有效維護旅游市場秩序。(記者王金植 通訊員劉鵬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