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深化交通事故公開調解,洛江區司法局、區交警大隊、區法院謀求探索一條破解之道,聯合建立“三位一體”交通事故調解機制,成立了全市首個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
調委會自2009成立至今共受理案件5299件,調解成功5221件,調解成功率達98.52%,涉及金額13845.43萬元,向群眾開展普法宣傳、提供法律咨詢上萬人次。
“在交通事故調解中,我們主要以交通事故認定責任書為準,參照法定賠償標準,按責任進行賠償。期間,我們盡量做足雙方的思想工作,達到受害者能夠接受的賠償數額。這種方式用時短,有效化解糾紛,不僅降低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節省了司法資源,還提高審判效率,進一步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區交委會人民調解員蘇紅星說道。
“3+2”調解工作新模式
近年來,我區積極拓展交調會模式,將原有的以人民調解為基礎、行政調解為補充、司法調解為保障的全省首個“三位一體”交通事故公開調處模式進行提檔升級,將保險協會洛江調解處、洛江交通事故理賠仲裁庭引入多元調解機制,對所有交通事故調解案件實行“三統一”,即統一登記,統一錄入,統一協調處理,由原來的“三位一體”提升至“3+2”調解工作新模式,進一步完善模式體系。
此外,洛江結合“法治政府建設年”活動,認真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5件,其中民事案件121 件、刑事案件94件,受援人總數215人,解答法律咨詢208人次,挽回經濟損失112.36萬元。
“在合同期內,公司沒有提前30天通知解除勞動關系,單方面解除合同,是不是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嗎?”“屬于違法解除,應當支付兩倍的經濟補償金,需提起勞動仲裁。”在區法律援助中心現場,律師正耐心解答來訪群眾提出的法律咨詢。
洛江區法律援助中心以人民滿意為標準,積極開展法律援助工作,下階段,將因地制宜開展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實體平臺建設,創新服務模式,倡導“三聯動,八到位”工作機制,充分整合鄉鎮(街道)、村(社區)、社會和司法行政資源,在確定第二批10個村(社區)法律顧問示范點的基礎上,掛牌設立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實現轄區公共法律服務全覆蓋,打通基層法律服務“最后一公里”,多措并舉推進法治社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