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昨日轄區:洛江公安萬安派出所
閩南網7月17日訊 昨日凌晨,萬安派出所民警在萬虹公路巡邏時,查獲一輛載著3360雙“OnitsukaTiger”(日本著名運動鞋品牌)運動鞋的貨車。經查,這車鞋是假冒名牌,案值達200多萬元。
隨后,民警撲向洛江區馬甲鎮就南村一鞋廠,將生產該批假冒鞋的老板林某和杜某抓獲。因涉嫌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林某和杜某被刑拘。
采訪中,工人們更稱,老板為“安全生產”,制定的廠規包括:只招本村人,泄密者扣發工資等。
凌晨截獲一車假名牌鞋
經辦民警介紹,貨車是前晚該所在萬虹公路警務設卡后發現的。
昨日凌晨0時許,民警對過往車輛進行正常盤查時,發現一輛貨車形跡可疑,當即進行詳細檢查,檢查中發現該車上裝有280件帶有“OnitsukaTiger”商標的運動鞋。民警對該貨車司機朱某盤問,朱某則交代來路。
原來,這批鞋子是由他從馬甲鎮潘內村運出,當時是由一個姓謝的司機先用貨車載過來,再用他的車轉運的,準備運往該物流公司位于晉江的中轉站,再運往廣州。朱某提供了一張配貨單,收貨人及送貨人上均寫著“555”,沒有姓名。
這更加引起了民警的懷疑,在向派出所領導報告此事后,派出所領導立即安排偵查員,兵分兩路,一路連夜聯系工商執法部門鑒定,后確認該批鞋子沒有運輸證明,也沒有生產許可證,是假冒的名牌鞋。另一路偵查員則去找鞋廠老板。
窩點規定泄密者要開除
當事司機朱某并沒有見過鞋廠老板,也聯系不上謝姓司機。好在,他認得物流公司馬甲分公司的負責人,隨后,這位負責人向民警提供了謝姓司機的手機號碼。
民警隨后找到了謝姓司機,隨后撲向就南村一家非常偏僻的鞋廠,抓獲了老板林某(男,31歲)和杜某(女,41歲)。
經查,兩人都是洛江人。兩人初步交代,他們是拿下定單生產完后再將貨運給商家的。
民警在鞋廠里發現有20來名工人、制鞋設備與一些半成品。工人們稱,老板是從今年5月開始生產假冒名牌鞋的,為了“安全生產”,老板只招就南村本村村民做工人,一般白天休息、晚上生產;而且規定工人不得泄密,泄密者不但要開除,而且要扣發工資。(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俞志村 通訊員 戴少勇 顏毅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