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20日訊 (通訊員 張恒 閩南網記者 張凱航) 2012年冬天,家住泉州鯉城金龍街道坑頭社區的陳先生,在家門口撿到一名女嬰。陳先生和妻子一直沒有子女,而女嬰又十分討人喜歡,夫妻倆就決定收養這名女嬰“思思”(化名)。
因不了解法律規定,陳先生一直未能給思思辦理收養手續,也未能辦理戶口。轉眼間,思思到了要上學的年紀,但由于未落戶不能上學。懷著忐忑的心情,陳先生于2016年6月來到金龍派出所求助??僧敃r政策規定,必須要有收養手續才能落戶,陳先生只能帶著思思失望而歸,而思思落戶上學的事,金龍所戶籍民警黃莉也一直牽掛著。
今年,戶籍政策變化,沒有收養手續但符合其他條件的孩子,也可以落戶了。黃莉在知道相關規定后,立即聯系陳先生,并幫助陳先生仔細梳理要準備的材料。由于思思自被收養以來從未辦過任何手續,時間一長,很多資料都無從查找,黃莉又協調社區民警楊昆江,幫助陳先生查找檔案,調查關系,補齊材料。經過半年的努力,思思終于在10月17日成功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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