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9日訊 今后,對同時兼營第三類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預包裝食品的新開辦藥品零售(含連鎖門店)企業,食藥監部門將只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并在許可經營范圍中注明其他兼營項目。
昨日,泉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鯉城分局發出市區第一張《藥品經營許可證》(“四證合一”)證書。
市食藥監局上月下發《關于印發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實行“四證合一”管理的通知》,對上述新開辦企業,由原來分別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條件審核證明》、《食品流通許可證》,改為只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并在許可經營范圍中注明其他兼營項目。
新申請藥品零售企業今后申領“四證合一”證書,只需一次性提供籌建和驗收申報資料,窗口即可一次受理、一次檢查、一次發證,不但簡化了手續,還取消籌建環節現場勘查,更減輕企業往返申請的各項成本。
昨日,領到市區第一張“四證合一”證書的市區一家藥店的辦證人員說,以前藥店要辦齊證照,要分次分類填寫各種表格,準備不少材料,改革后,效率高多了。(海都記者 李秋云 通訊員 張惠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