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汽車及摩托車位,部門表示還未辦理產權證車位不可先出售
房地產公司為銷售停車位所做的廣告
施劃好的摩托車位
新建的惠安世紀星城小區,地下停車場即將開始使用,但開發商不僅售賣汽車位,摩托車位也一同售賣,并稱如不購買車位,電動車和摩托車只能停放到小區外面。為此有業主表態稱,就算有車位也不想買。
記者了解到,世紀星城目前還未在惠安縣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產權證,為此部門和律師均表示未辦理產權證地下車位不可先出售。
摩托車位已劃好 不買車位只能停小區外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位于惠安縣世紀大道的世紀星城小區地下停車場。除了私家車位,摩托車位也已經劃好,還設了摩托車位停放處的指示標志。
記者從房產公司工作人員王小姐處了解到,目前地下停車場已設100多個摩托車位,每戶最多可購買五個車位,根據車位的位置好壞,售賣價格在6000至10000元。“4月18日開始銷售,不過車位有限,建議業主提早預訂以便選到好的車位。”
王小姐稱,出售摩托車位是為了讓小區能夠人車分流,購買摩托車位后每月還要交30元的管理費。“但如果業主不想購買車位,就只能把車停到小區外面,小區地面位置不能停車。”
一位正在裝修房子的業主王女士稱,只知道小車位要購買,還沒聽說摩托車位也要購買。她認為地下停車位應當屬于小區公共配套,原本就已經計入業主的房價當中,開發商是否有權利出售?“價格也貴,如果只賣不租,我寧愿把車停到小區外。”
記者也從小區保安處了解到,現在還沒有業主入住,已經交房的業主大部分還在裝修,他們的車輛不論小車還是電動車都不能進小區,只能停在小區外面。“我們白天會幫著看一下,但沒交錢車真的丟了我們也不負責。”一名保安說道。
還沒辦產權證 不可先出售車位
“如果開發商擁有地下車位的產權就有權出售,如果沒有就不行。”早報法律顧問團葛寧律師介紹,如果開發商已經辦理了地下車位的產權證,便有處分權,反之開發商無權決定將其出售或出租。而且地下車位要先獲得預售許可證,表明其可售后,才可以辦理產權證。
另一方面,沒有產權的停車位應當屬于業主共有,屬于公攤部分,開發商無權出售。
記者從惠安縣行政服務中心了解到,世紀星城目前還未辦理房產證。
惠安縣規劃建設局房管股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開發商售賣小區摩托車位的情況在泉州、廈門等地的一些小區也有,每月交30元是另外的物業管理費用。但按規定,開發商還沒有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是不能先出售地下車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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