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腳踝骨折脫位行動不便怎么辦?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出行不便怎么辦?惠安法院遠程視頻庭審來解決。
2月17日下午3時整,惠安法院受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案如期開庭,然而法庭上卻未設置原、被告席位,法官和書記員則均戴著口罩。原來,考慮到疫情防控形勢和案件當事人身體情況,此次庭審通過視頻連線進行。一場在“云法庭”上的特殊庭審由此開啟。
“被告平安保險公司,你同意賠付原告匡某芳人民幣71000元嗎?”“同意。”
“被告李某宏,你同意賠付原告匡某芳人民幣9000元嗎?”“可以。”
原來,2019年3月18日傍晚,原告匡某芳持C1證駕駛無牌二輪電動車在臺商投資區南北主干道山兜路段借道時,與被告李某宏駕駛的小型面包車相撞發生事故。經交警認定,原告匡某芳、被告李某宏承擔同等責任。事故造成原告右踝關節開放性骨折脫位,經鑒定為十級傷殘。住院期間被告平安保險公司和李某宏已各墊付醫療費10000元。事后,就賠償金額協商未果,原告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平安保險公司在保險責任范圍內賠償原告各項損失80225元,被告李某宏賠償原告各項損失11647.55元。
此次庭審僅用了不到半個小時,在法官的主持下,三方當事人在線達成調解協議,并通過電子簽名的方式確認了庭審筆錄和調解協議。
戰“疫”不放松,服務不止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惠安法院在加強防控工作的同時,充分利用“互聯網+”智慧法院信息化手段,推廣線上便民訴訟服務,實施遠程庭審模式,實現快捷便民、高效解紛。
遠程庭審系統,助力防控、辦案兩不誤。為了做好遠程庭審,保障審判工作順利推進,惠安法院組織全體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開展遠程視頻庭審的操作學習;多次安排專業技術人員對庭審軟件安裝測試;主動與訴訟參與人聯系,告知遠程視頻庭審要求;提前上傳庭審所需訴訟材料;微信、電話指導當事人下載客戶端,教會當事人操作流程。(記者吳志明 張文璟 通訊員蘇良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