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7日訊 (閩南網記者 張凱航 通訊員 林凱文) 閩南網記者從惠安縣公安局了解到,近日,居住證辦理出入境證件業務,已在惠安地區全面鋪開,對于換領完居住證的外來民眾而言,出境旅游、學習、經商等手續辦理,將變得更加方便快捷。
惠安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大隊長許文華介紹,“自2016年12月1日起,按照《居住證暫行條例》有關規定,持有合法有效居住證的人員(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除外)可以在居住證簽發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辦出入境證件,居住證持有人既包括外省戶籍人員,也包括本省戶籍人員。”這也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在當地申辦出入境證件的便利,使在異地工作、學習、生活的申請人無需往返奔波于居住地和戶籍地之間。
據了解,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證簽發地申辦出入境證件,享有與當地戶籍居民同等的辦證便利,僅需提交本人身份證、居住證以證明其在當地長期居住,其他申請材料與當地戶籍居民一致,即可申請辦理①普通護照②往來港澳通行證③往來臺灣通行證,以及各類赴港澳地區簽注、各類赴臺灣地區簽注(除赴臺定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