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夏季到來,學生涉水、游泳行為增多,溺水和游泳安全事故進入高發期。近期,全國多地相繼發生學生溺水死亡事故,省教育廳要求各地各學校要積極采取措施預防學生溺水事故發生。泉州市教育局發出《致全市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呼吁學校、家長務必增強安全意識和監護意識。
鯉城區昇文小學的學生在老師的指導下學習游泳。
完善防溺水聯防聯控機制
省教育廳發出《關于預防學生溺水事故切實做好學生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學校要根據地域和學校環境特點,采取多種形式、通過多種途徑,深入開展預防溺水和游泳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時刻提醒學生遠離危險水域。要運用各種宣傳平臺提醒家長履行監護職責,不斷擴大防溺水主題教育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省教育廳還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會同有關部門,健全完善防溺水事故分析研判制度和聯防聯控機制,及時在危險路段及水域設置安全警示標牌,設立安全隔離帶、防護欄,在主要道口、醒目位置、重點水域懸掛防溺水宣傳橫幅(標語),設立防溺水宣傳板報(墻報)、警示標牌,及時發現、勸導、制止學生私自下水游泳行為。
要積極組織廣大師生及家長開展“危險水域我排查、我發現”活動,重點針對學校附近和學生上、放學途經水域及重點水域安全防護情況進行排查、舉報,做到及時發現險情、及時排除隱患。
教育孩子做到“六不”
“學校的安全教育固然不可少,但家長的安全意識更為關鍵。”市教育局局長鄭文偉表示,溺水是造成中小學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殺手,每年教育部門和學校都會再三強調,不斷進行安全教育,但是個別家長因忙于工作疏于對孩子的照顧,或者因安全意識淡薄,放任孩子到不安全的環境中去玩耍,都有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
希望廣大家長務必增強安全意識和監護意識,切實承擔起監護責任,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別是加強放學后、周末、節假日期間和孩子結伴外出游玩時的管理,經常進行預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向孩子傳授相關知識和技能,不斷加強孩子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孩子們的避險防災和自救能力,嚴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日前,市教育局發出了《致全市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提醒家長要重點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時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機智救援,立即尋求成人幫助。
市教育局副局長王瑞欽說,安全教育一直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每天上、下午最后一節課,老師都會進行安全提醒教育;學校設置了“預防溺水提示牌(板)”,時刻提醒學生不得私自下水游泳。除了利用各種宣傳媒介,今年還在公交車上設置安全宣傳公益廣告,呼吁全社會共同關心學生防溺水工作。
鼓勵學生學習游泳技能
增強學生的游泳技能,也是防溺水的一項舉措。在全省初中升學體育考試中,游泳和長跑被列為二選一的必考項目。省教育廳要求,有條件的地區要積極爭取興建游泳場館,面向學生優惠開放,為學生提供安全可靠游泳場所;要舉辦公益性游泳夏令營、培訓班,幫助學生掌握游泳技巧,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目前我市有17所中小學擁有游泳池,有些學校已開設“游泳課”,并積極利用社會資源,培訓學生游泳技能。如外來工子女較多的鯉城區昇文小學與泉州西湖游泳館合作,每年都開設為期一個月的全校性游泳培訓夏令營活動,并由該校體育老師和外聘游泳教練執教,每年學生自愿報名的參加人數均超全校學生總數的一半以上。
同時,省教育廳要求,要鼓勵各地各校在學生放假期間,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暑假夏令營、訓練課、培訓班等活動,不斷豐富青少年學生,尤其是外來工子女和留守兒童的課余文化生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制定詳細的安全防范預案,落實好安全責任,健全事故信息報告制度,對涉及學生溺水事故要及時上報,對遲報或瞞報的,要追究單位和學校領導責任,并將其作為年度綜治安全工作考評和“兩項創建”的重要依據。(記者 曾聰虹 黃曉明/文 通訊員 林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