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發布消息稱能夠通過手機號碼定位找人,安溪小伙蘇某借此騙得錢財近17萬元。近日,蘇某因涉嫌詐騙罪,一審獲刑四年四個月,并被處罰金7萬元。
26歲的蘇某是一名茶農,偶然在電視上看到“通過手機信號定位”的信息,想到眼前茶葉生意不好做,便滋生了詐騙謀財的“妙計”。他在網上買了多張銀行卡和假身份證,將“手機定位服務”的廣告發布到網絡上,隨后通過QQ或電話聊天等方式獲取多人的信任,騙人將“服務費”打入自己的銀行卡中,合計169260元,其中最多的一筆達1萬多元。當被害人發現定位失實時,蘇某便以“自己已經盡力,只是定位不到”進行推脫。
去年11月,周某發現被騙后報警,惠安警方在一租房內將蘇某當場抓獲。庭審中,蘇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表示悔罪。
法院認為,蘇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錢財,合計16926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根據蘇某通過互聯網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社會危害性較大的情節,法院酌情從重處罰。(記者 黃雅珊 通訊員 柳龍超 張振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