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國共產黨迎來了百年華誕,鮮艷的紅色旗幟以其堅定、擔當的品格遍插在祖國的各個角落。一百年來,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中國人民進行的一切奮斗、一切犧牲、一切創造,最終帶來了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實現。黨的引領和支持是我們寶貴的財富,也是激勵我們奮勇前進的強大動力。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時代中,民營經濟,這一社會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著國家的發展、社會的安定。如何在民營經濟中完善黨建工作,有著劃時代的意義。
回望一路發展來的歷程,民營經濟的黨建工作一直存在某些痛點、難點。黨組織參與企業決策、處理與董事會、股東、監事會、經理層、職工代表的關系時,缺乏法律條文的支持和保障,導致出現黨組織話語權薄弱、企業治理機制不順暢等一系列問題。
守正創新,是時代的需要,也是共產黨員們智慧的擔當。為了攻克這看似不可攻克的難關,福建省泉州市安溪縣組織部深入企業蹲點走訪、與企業家座談交流等,立足全縣非公企業發展現狀,創新提出“三議一表”議事規則,為民營企業黨建融入公司治理發展提供了寶貴意見。
“三議”之——企業黨組織提議
首先在充分征求黨員、職工代表意見的基礎上,由黨組織提議,形成初步意見,形成完備的書面材料。其次召開企業黨組織黨員大會,參會人員就提議事項分別發表意見和看法,根據意見對實施方案進行修改完善,最后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舉手表決并簽字,經與會人員2/3以上同意,形成提議意見。
以企業黨組織提議,不僅增強了黨對于企業內部發展的參與和決策,也充分給予了黨員對公司決策的主人翁地位,提升了黨員的榮譽感和使命感。事實證明,黨建強,則企業強,企業黨組織能有效監督、檢查黨的方針政策在企業的組織學習和貫徹落實情況,并且能積極推動企業文化建設、完善企業制度等。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對企業發展的決策權,對企業的發展意義重大。
“三議”之——董事會商議
民營企業黨建要融入公司治理,首先要有話語權。調研中發現,由董事長個人和董事會成員擔任企業黨組織書記時,話語權為35.2%、30.1%,而由股東會、監事會和經理層擔任企業黨組織書記時,話語權僅為19.4%、15.3%。企業核心管理權大多掌握在企業董事會、股東會層面。
可見企業黨組織的建設需要董事會的大力支持。企業黨組織書記應提前將黨組織提議內容報與董事長并充分溝通,將提議送至每個董事會成員手中,經充分醞釀后,由董事長主持召開董事會,由成員討論發表意見(與會人員均要發表意見),修改完備后,并通過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等方式進行表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商議意見。會后,黨組織要做好未同意的董事會成員的工作,征得支持。
黨員無論在何時、何地,都是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帶頭人,在企業內部的溝通環節中,也不例外。黨員以求真務實的態度,據理分析,既有革新的勇氣,也具備承擔風險的擔當,更以百折不撓的精神促進黨組織在企業決策中發揮堅實的作用。
“三議”之——股東會審議
建立健全民營企業黨組織融入企業治理議事的規則,光有企業黨組織和董事會的溝通是遠遠不夠的。作為企業核心權力機構之一的股東會,在調研數據中,只有11.5%的概率擔任企業黨組織書記,其黨建業務水平、與職工聯系度、決策話語權分別為9.5%、7.5%、19.4%,相對都呈現了較低水平。在黨建工作中,企業黨組織與股東會的協作更需要方法和實踐。
由此,安溪縣探索了“三議”之一的“股東會審議”規則。在日常管理中,加強了企業黨組織與股東會的溝通和協作。
在股東會審議流程中,董事會可提前口頭或書面把審議事項和實施方案草案傳達或送交給全體股東或股東代表,并讓股東代表帶著議題進行思考斟酌。股東會由企業黨組織書記主持,由董事長向股東會通報商議事項的意見以及制定的實施方案草案,黨組織黨員參會。每個股東代表都要發表自己的意見、建議,黨組織要對股東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認真研究,能采納的采納,不能采納的必須向提議代表說明原因,做好解釋并及時修訂完善實施方案。修訂完善后的實施方案經與會人員2/3以上同意并簽字后形成審議意見。會后企業黨組織要深入監事會、職工群眾做好方案的宣傳、動員和解釋工作,為表決會奠定基礎。
為增強股東會與企業黨組織的溝通,股東會審議可每季度召開一次或根據情況隨時召開,參加股東會的人數必須達到應到人數的2/3以上方可開會。
企業黨組織是企業內部的戰斗堡壘和溝通橋梁,黨員與群眾想在一起,風雨同舟,同甘共苦的傳統更能為企業帶來凝聚力和戰斗力。企業董事會與股東會緊緊圍繞在企業黨組織周圍,充分發揮黨的實踐創造的力量,為企業的發展帶來驚喜。
“一表”之——監事會、職工代表會參與表決
調研顯示,在企業中,“企業黨組織、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為四大類主體。企業黨組織工作的開展也離不開監事會、職工代表會的支持。
表決前,企業黨組織可以提前召開預備會,與職工代表、監事會成員充分解釋議案的動因、事項和前景并以文字或口頭形式通知所有職工代表、監事、黨員,簡要告知決議事項的內容,到會人數達到應到人數的2/3方可開會。由董事長主持,向全體參會人員通報決議事項和實施方案草案。表決可采取無記名投票或舉手的形式進行,會議所作決議須經到會人員過半數同意方為通過。
對會上代表的意見建議,黨組織能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答復的,做好解釋,并制定時間予以答復。會后對于多數同意極少數反對的決議事項,要有針對性的走訪了解,解釋說明,確保順利實施;對于勉強通過但不同意見面較大的決議事項,要暫緩實施,多措并舉做好宣傳解釋,縮小反對面后再組織實施;對于未能通過決議的,要深入剖析,如果確實存在錯誤可及時中止;如果思路正確,但條件不成熟,可以進一步完善再進入“三議一表”議事工作程序。
在制度的保障下,企業黨組織參與企業決策有規則可依,有渠道可溝通,有問題可集思廣益。黨組織還能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完善保障制度,做到重大事情黨內先知道、重要文件黨內先傳達、重大決定黨內先討論、重大決策黨內先發動,與職工群眾保持密切的聯系,在征求意見、收集問題、調解矛盾中,發揮積極的作用。
今天,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已經開啟。黨建工作也迎來了新的挑戰。積極探索、加強黨的領導需要有效的途徑和方法,“三議一表”議事規則便是在這樣的環境下破土而出。黨的奮斗歷程和偉大成就為民營經濟的發展指引著方向,民營經濟需要黨的血液為其注入活力,創造新的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