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6歲的丁某和27歲的賈某是對情侶,倆人都沒穩定工作。女方懷孕后,倆人覺得沒錢養便從網上賣起了孩子。最后親生女兒賣了2萬,他倆還花2000元買了只寵物貓。讓人更憤怒的是之前丁某還賣過一個女兒。近日,丁某被判刑,賈某也被檢察院追訴獲刑。(12月27日《錢江晚報》
“賣女換貓”,在倫理和情感上難以讓人接受,在法理上更是觸犯底線。當事人在母性寄托上寧愿用寵物貓來替代,卻將自己親生女兒置于人口販賣的骯臟鏈條。這種反差沖突,凸顯了家庭溫暖和社會教育缺失下的人性扭曲。
值得深思的是,當事人通過網絡論壇和QQ群達成了人口販賣的首鼠兩端。近年來,有多起嬰兒販賣案件是通過網絡來完成。這漸成新興的犯罪渠道。更具明顯特征的是,在網絡販賣嬰兒中,有很大比例都是把自己親生骨肉“待價而沽”。
之前破獲的網絡販賣嬰兒案件里,其涉事的網絡平臺都無一例外地打著收養送樣的幌子。這是針對民間的收養送養不屬于拐賣犯罪的范疇而“量身定做”的。不否認,剛開始這樣的網絡平臺初衷,確實是具有公益關懷。但在監管覆蓋不到位的情況下,網絡收養平臺漸漸冒出類似“營養費”“贈送費”的附加條件。有的網站平臺還公開地收取“中介費”。不菲代價背后,是嬰兒變向買賣的心照不宣。
和打擊傳統販賣人口刑事案件相比,網絡收養平臺具有很強的隱蔽性,有些甚至為了保證網絡販賣嬰兒的支付安全,還引用電子商務網站等第三方支付平臺。這種漸成規模的網絡暗道,直接推動了嬰兒販賣的流動性。不諳世事的未婚媽媽、家庭拮據的貧困戶,以及專門以生育販賣的不法分子,不約而同地匯聚在上面,以此完成見不光的非法交易。
在送養領養嬰兒的消息發布、洽談價格、實施交易等過程中,一旦出現金錢的夾雜,就已經涉嫌違法。雖然說區分的關鍵在于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獲利的目的,即便沒有利益的糾葛,正常的送養程序都需要通過民政部門登記手續,而非靠網絡平臺就自行完成。不管是線上還是線下,只要從事買賣兒童,就構成了犯罪,公安機關就要嚴厲打擊。
再說網絡收養平臺,它有存在的合理性。從信息公開、流程加速、雙方匹配等角度而言,都是傳統收養模式所不能企及的。對于渴望收養嬰兒來享受天倫之樂的家庭而言,這不啻是福音,因此不妨一試。但其正規和嚴謹性也是必要條件。譬如,要在民政部門備案,且要在相關部門的直接管理和監督下運行,更不能以營利為目的。同時,對于收養、送養雙方的身份,都應該嚴格甄別。否則,就有異化的罪惡滋生,保不齊還會有下一例“賣女換貓”的惡性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