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推進巖湖水廠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保護工作,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從事網箱養殖、旅游、游泳、垂釣、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福安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下發《關于禁止在巖湖水廠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從事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活動的通告》(安環保委辦﹝2021﹞2號),并通過在水源地保護區張貼通告等方式開展宣傳群眾性活動,取得了一定成效。接下來,我局將加大力度,密切聯合相關部門,多措并舉開展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在此,我們也呼吁廣大人民群眾攜手努力,共同關注、監督、參與我們的飲用水源地保護,確保我們的飲用水源地清潔安全。
寧德市福安生態環境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