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歐盟境內東西歐市場雙重食品標準問題引發廣泛關注。一些中東歐國家指責歐盟行動不力,任由這種歧視和欺詐消費者的做法長期存在,要求歐盟采取法律手段改變這種不合理的狀況。分析認為,面對壓力,歐盟委員會雖然做出了回應,但問題能否解決,還取決于歐盟監管部門與跨國企業博弈的結果。
資料圖:歐盟旗幟
“這是歐盟內部實施雙重食品標準的國際丑聞”
“同樣一包炸魚條,為什么在鄰國奧地利比我們這里含有更多的魚肉?”斯洛伐克總理菲佐日前在一個新聞發布會上指著面前一包炸魚條憤慨地說,“這是一個嚴重的政治問題,這是一件歐盟內部實施雙重食品標準的國際丑聞,我們不能接受這種不公正的待遇,斯洛伐克人有權利得到同等質量的食品。”據了解,這包同樣品牌同樣售價的炸魚條,在奧地利市場是300克、魚肉含量65%,而在斯洛伐克市場是280克、魚肉含量58%。
“其實這不算什么新聞,過去幾年來,很多斯洛伐克人都是定期到奧地利邊境一側去購物的。”斯洛伐克一家媒體評論稱,只是由于沒有證據證明斯洛伐克和奧地利的食品存在雙重標準問題,這個問題長期以來都停留在街談巷議層面,沒有引起政府有關部門的重視。直到最近一段時間,隨著越來越多的檢測結果指向雙重食品標準,該問題才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去年11月和12月,斯洛伐克國家獸醫和食品管理局對該國和奧地利零售市場的22種同類食品進行比較檢測,結果發現半數以上食品在成分上存在明顯差異,本國食品質量較差。檢測人員對比研究的市場分別是首都布拉迪斯拉發和奧地利邊境小鎮的超市,選取的食品包括奶制品、肉類、巧克力、奶酪和飲料等大眾消費品。檢測分析報告稱,與奧地利相比,斯洛伐克市場上的肉類食品瘦肉少,肥肉多,食品添加劑和防腐劑也多。前不久,斯洛伐克農業部也對本國和奧地利的一些同類食品進行比較化驗分析,結果發現一半食品在成分上有顯著不同,斯洛伐克市場上流通的產品質量明顯較差。
“雙重食品標準違反了歐盟單一市場規定,歐盟必須盡快解決這個問題。”菲佐表示,如果歐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斯洛伐克最早將于今年秋季采取一系列應對措施,如限制從歐洲其他國家進口食品,用本土品牌食品填補相應的市場缺口。
“同樣是歐盟國家的公民,理應受到同等對待”
雙重食品標準問題并不只出現在斯洛伐克,在中東歐國家是一種普遍現象。今年初,捷克農業部長瑪麗安·胡里卡在接受英國廣播公司記者采訪時就表示,在捷克市場出售的某品牌冰茶主要成分茶葉提取物含量比德國市場上的少40%。今年3月,保加利亞調查專員馬諾洛娃致信歐盟委員會稱,在嚴重的雙重食品標準問題面前,保加利亞消費者深受其害。馬諾洛娃說,在保加利亞銷售的一些食品和飲料質量差,還不健康,這些有害食品的最大消費群體是未成年人。匈牙利食品安全部門前不久也發現,該國市場上的一種巧克力醬和一種薄脆餅在主要成分含量上都大大少于奧地利市場上的同類食品。
在捷克與德國交界地區德國一側一個小鎮采訪時,本報記者發現很多捷克人到這邊的超市購物。一位捷克婦女告訴記者,她每月來這邊購物3次,每次往返驅車一小時。她告訴記者,包裝完全一樣的一盒魚肉罐頭,主要成分含量卻大不一樣。德國超市出售的罐頭裝的是一整塊魚肉,而捷克那邊裝的是一堆黏糊糊的肉末。“售價也不一樣,同樣的重量,這邊賣1歐元,那邊賣1.5歐元。”這位婦女說。
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捷克婦女一邊往購物車里放置食品,一邊不滿地發著牢騷,“如果不是因為這邊的食品價廉物美,我們才不會浪費時間過來。和德國消費者相比,我們捷克人就像二等公民,在本國市場上只能買到以次充好的高價食品。同樣都是歐盟國家的公民,理應受到同等對待,可現實是,同樣的包裝,不一樣的質量,這真是一件悲哀的事情。”
“雙重標準問題是生產商對中東歐消費者的歧視”
面對中東歐國家消費者的指責,生產商辯稱,根據歐盟法律,企業有權利按照不同地區消費者的偏好和購買力調整產品,在不同國家出售的產品可以是同一種包裝,但包裝里的內容可以不同。對此歐盟有法律人士指出,企業可以根據不同市場特點調整產品,但必須在產品包裝上把重量、成分等內容信息標明,如果不標明,就構成欺詐行為。
瑪麗安認為,生產商這種所謂迎合市場的說辭很難讓人信服,即使這種營銷策略是法律所允許的,也是不道德的。歐洲一些大企業一直把中東歐國家視為自己的“垃圾桶”,傾銷質量較次的產品。波蘭一家媒體評論稱,歐盟內部出現的雙重食品標準問題反映出生產商對中東歐國家消費者的歧視。馬諾洛娃呼吁歐盟委員會制定法律,禁止在歐盟成員國內生產銷售品牌相同但質量不同的食品和飲料,并停止對中東歐國家消費者的歧視和雙重標準。菲佐則批評說,歐盟委員會監管不力,任由這種不合理局面長期存在,在處理這件事情上,歐盟應當有所作為。
歐盟司法、消費者權益和性別平等委員維拉·朱洛娃日前回應道,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將于本月27日在歐盟總部所在地布魯塞爾會見菲佐,探討解決雙重食品標準的辦法。“我還想在歐盟法律框架下對企業義務進行更詳細的解釋,這個解釋文本將為歐盟成員國貿易和食品監管部門提供更有針對性的指導原則。”據悉,這個法律解釋文本計劃于年底提交歐洲議會審議。
有分析認為,盡管歐盟對于來自中東歐國家的訴求做出了積極的回應,并表示會采取應對措施,但面對跨國企業強大的游說力量,要改變目前局面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種不合理的狀況持續經年就是一個明證。
(記者 任 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