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1日電 據日媒報道,加入對犯罪從計劃階段實施處罰的“合謀罪”主旨的日本新《有組織犯罪處罰法》本月11日起將施行。
其中,犯罪對象涉及277種,以對實施犯罪后進行處罰為原則的日本刑法體系將發生重大轉變。日本政府和執政黨打著“反恐”的旗號強調了新設合謀罪的重要性。在野黨和日本律師聯合會擔心遭調查機關濫用表示反對。
據報道,根據修正法,合謀罪的適用對象被定為恐怖組織、黑社會組織等以實施犯罪為目的的“有組織犯罪集團”。如果策劃犯罪的成員中至少一人做出赴現場踩點等“準備行為”,則將對所有成員實施處罰。
日本在野黨指出:“有組織犯罪集團和準備行為的定義模糊,可能導致該法被適用于普通市民,會造成社會萎縮。”日本政府反駁稱犯罪構成條件十分嚴密并經由法院核查,調查機關無法肆意運用。還有批評稱犯罪對象中包含了與有組織犯罪關系薄弱的部分。
日本2000年簽署的《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要求把對實施重大犯罪達成共識等規定為犯罪行為。政府主張為迎接2020年東京奧運會和殘奧會有必要將恐怖活動防范于未然而新設合謀罪,締結公約。在野黨反對稱“該公約是以黑手黨等的經濟犯罪為目的”。
日本政府于2017年3月21日在內閣會議上通過了《有組織犯罪處罰法》修正案并向國會提交。自民、公明兩黨以省略參院法務委員會表決的罕見程序強行表決。6月15日參院全體會議通過了修正案,使其正式成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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