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近日公布實施了一年多的公車改革成績:一輛車一年可節約5000元,全年節省財政資金達4000萬元之巨。然而記者注意到,在今年的財政預算里,公務車運行費用卻仍按過去每輛車每年2.8萬元至3.5萬元的標準撥付。 不單是廣州,也不只是公車改革,往往地方推行一些新的改革措施,每過一段時間,公眾便能見到各種“節約成績單”。籠統的諸如“比往年節省了百分之多少”,詳細點的諸如“節省了多少錢”。 但是,對于原先的支出到底幾何?是否合理?節省的支出去到何方?用在哪里?則一概不得而知。 從科學合理的預算編制出發,既然某項支出因為管理改革降低了,那么預算編制時就應該根據過去一年的實際費用重新制定標準。如果還沿襲過去的標準,那節省的意義何在? 某一項支出的節省,就應該意味著被節約的資金可以在下一年的預算安排中投入到亟須增加支出的其他領域。否則,一邊說節約,一邊還照常撥錢,豈不是在縱容和鼓勵亂花錢。 在中央八項規定的要求下,各地紛紛表態,嚴格壓縮三公經費和政府運行支出,一邊是不少地方言之鑿鑿這個費用減少了,那個費用壓縮了;一邊是三公經費、行政管理費用的預算“不增”已是難得,“減”卻鮮而有之。 面對各種質疑,推行管理改革的地方政府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曬一曬”節省的支出賬,以正視聽。然而,這樣一個在技術上不存在障礙的公開,卻一再“猶抱琵琶半遮面”。公眾不免要問,是不是節省本身就是一個“數字游戲”? 公眾的質疑未必準確,但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亟待尊重。現代社會對透明度的要求日益提高,政府信息不及時公開,容易引起公眾不滿,產生負面影響。與其如此,不如主動、及時地公開,“說真話、交實底”。 洗干凈臉再出門,怕什么丑呢?公眾愿意相信,相關措施確實節省了支出,但也請別藏著掖著,請大方“曬曬”節省的支出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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