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效果怎么樣?整改主體責任落實的如何?是不是真改實改?干部群眾關心的問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同樣密切關注。今年7月3日至10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巡視組向十屆黨委第三輪巡視的內蒙古大學等18所區屬高校、自治區教育廳等7個廳局、內蒙古河套灌區管理總局等3家單位黨組織反饋了巡視情況。為全面掌握這28個被巡視單位黨組織整改情況,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巡視辦統籌協調從自治區紀委、組織部、宣傳部抽調精兵強將,組建3個巡視整改督查組,于9月13日開始對28個被巡視黨組織巡視整改情況進行實地督查。
9月12日,內蒙古召開巡視整改督查會議,詳細安排部署督查工作。自治區黨委巡視辦副主任周蘇軍在會上指出,巡視是“上半篇文章”,整改是“下半篇文章”,通過巡視整改督查促使28個被巡視黨組織解決巡視反饋問題,把巡視整改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與推進整體工作的契機和抓手,持續鞏固巡視成果。
據介紹,本次督查內容主要有五類:整改責任落實情況。主要包括被巡視黨組織研究部署巡視整改工作情況、巡視整改工作領導機構建立運行情況、黨委(黨組)召開民主生活會情況以及被巡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履行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對巡視整改日常督查督辦等情況。反饋意見整改完成情況。主要對照巡視反饋意見,檢查整改方案、整改臺賬、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等完成情況。專項問題整治情況。針對巡視反饋的專項問題的整治情況及取得的成效。移交事項和問題線索辦理情況。主要查看立行立改清單、追責問責清單、問題線索清單等“三個清單”辦理情況。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項。
本此督查還特別強調各組要統一督查標準,按照“六到位、兩防止”一個尺子量到底,看被巡視黨組織“認領問題是否到位、分析原因是否到位、追責問責是否到位、專項治理是否到位、建章立制是否到位、警示教育是否到位”,堅決防止搞材料式整改、“下不為例”式整改。按照《巡視整改督查辦法(試行)》規定,督查結果較差的,要延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才準予公開,并將視情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據悉,內蒙古自治區對十屆黨委首輪、第二輪巡視整改情況都開展過督查。十屆黨委第四輪巡視剛剛進駐不久,針對第三輪巡視的整改督查隨即啟動,標志著內蒙古自治區巡視整改督查工作已經常態化,彰顯了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持續抓牢巡視整改的堅定決心。(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王小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