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成都等四市檢察院試點對監獄全面實行巡回檢察
央廣網成都7月5日消息 記者從四川省人民檢察院獲悉,四川省人民檢察院確定在成都、綿陽(含小枧地區檢察院)、南充、雅安四個地區檢察院開展試點,對轄區內的監獄全面實行巡回檢察。試點時間為期一年,從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
對監獄刑罰執行和監管改造活動實行法律監督是我國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對監獄刑罰執行和監管改造活動的監督,切實改進監督方式,強化監督力度和實效,按照高檢院的部署和下發的《檢察機關對監獄實行巡回檢察試點工作方案》要求,四川是全國8個省(區、市)檢察機關開展對監獄實行巡回檢察試點工作地區之一。
據四川省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派駐檢察是檢察機關對監獄最主要的監督方式,運行多年來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對于強化監督、促進公正、保障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這一監督方式也存在一些問題,比如派駐檢察人員長期駐在一個監獄,形成“熟人熟事”“拉不下情面”的局面,發現問題不敢監督、不愿監督,或者監督流于形式、監督缺乏實效等等。而成立巡回檢察組,四川各試點院對轄區監獄不再實行派駐檢察,將以現有派駐檢察人員為基礎,調整充實和整合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和派出院的其他力量,組成一個或若干個巡回檢察組,綜合運用巡回檢察工作方法措施等。(記者賈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