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從嚴治軍,關鍵是從嚴治官依法治權
全面從嚴治軍從哪里入手?習主席明確強調:“抓好高中級領導干部教育管理監督”,“ 抓住治權這個關鍵”。這鮮明地體現了人民軍隊的性質宗旨,抓住了全面從嚴治軍的根本和要害。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著眼全面從嚴治黨,明確強調:“抓住‘關鍵少數’”,“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全面從嚴治軍同樣要落實這一要求。
首先要從嚴治官,管住“關鍵少數”
自古以來,講“法治”容易出現“治下”不“治上”的現象,其結果,上行則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管不住“上”最終也治不了“下”。 從現實生活看,如果領導干部在依法治軍、從嚴治軍上開口子、搞特權,就會成為“破窗效應”那第一塊石頭。習主席尖銳指出,決不能一講依法治軍就眼睛向下,認為法治是“領導治部屬”“上級治下級”“官治兵”的手段。他明確要求從嚴治軍必須從領導干部嚴起。
抓好“關鍵少數”,就要把自覺尊法守法作為選人用人的重要導向。在干部選拔配備上,要設置法治素養的“門檻”,把能不能堅持依法辦事,作為選拔任用的重要條件;在干部考核評價上,要把堅持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情況納入考核評價體系,無法無天的干部堅決不能用,更不能重用。同時,在干部教育管理上,要把法治教育納入教育培訓體系,注重提高干部的法治意識和能力。
領導干部必須在尊法上當標桿。從踏入干部隊伍的那一天起,就要扣好法治的第一粒扣子,養成法治習慣。要做學法的模范,帶頭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弄明白法律規定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不能當“法盲”。要做守法的模范,帶頭捍衛法治,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決不能搞長官意志,以言代法、以權壓法。要做用法的模范,把對法治的尊崇、對法律的敬畏轉化成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都要納入法治化軌道。
抓住治權這個關鍵,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軍事行動的特殊性要求軍令如山、令出必行。行令離不開用權,但如果出現用權任性,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就會出現綱紀破壞、秩序混亂,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就會落空。
解決治權問題,還是要從制度入手。一方面,科學規范和配置權力,按照決策、執行、監督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原則區分和配置權力,編密扎緊制度的籠子,堵塞體制機制上的漏洞。另一方面,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重點解決軍隊紀檢、巡視、審計、司法部門獨立性和權威性不夠的問題,強化其監督職能,做到利劍高懸。只有把制度設計和制度落實兩方面都抓好,才能確保領導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做到按規則正確用權、謹慎用權、干凈用權。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主席狠抓依法治軍、從嚴治軍,重要戰略舉措就是抓住治權這個關鍵,把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搞嚴實。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構建嚴密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這些有力舉措,為全面從嚴治軍打下了堅實基礎,使我軍實現了弊絕風清、生態重塑。
培育法治文化、立起法治信仰
官兵是部隊建設的主體,青年官兵關系部隊建設的未來,今天的官兵可能就是明天的領導干部。因此,抓全面從嚴治軍,一個重要關節點,就是讓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使全軍官兵從當兵之始就信仰法治、堅守法治。沒有這一條,全面從嚴治軍也是難以推進的。
要培養法治思維。加強教育、嚴明賞罰,引導官兵把法治要求作為判斷是非的重要標準,養成辦事要“于法有據”的習慣,自覺繃緊“法律紅線”這根弦。
要培育法治精神。把法治文化作為強軍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引導廣大官兵把法治內化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養,外化為行為準則和自覺行動。
要提升法治素養。把法治教育訓練納入部隊教育訓練體系,組織官兵認真學習法律法規和條令條例,使官兵像熟悉武器那樣熟悉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的要求。(乘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