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閩南網訊 施工時,挖破自來水管,導致附近小區停水;某地段挖斷燃氣管道,發生燃氣泄漏事故;某施工工地把電線桿鏟斷,附近的小區因此停電了。在泉州市政協委員張亞輪介紹,根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泉州市城市基礎設施各類管線遭損壞事件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令人擔憂。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包括監管缺失、管線圖紙難落實、責任追究體制不完善、施工方責任感不足等。他建議,泉州市政府要修訂完善地下管網規劃相關管理規定,建立施工黑名單,并加大執法力度。
【現象】施工挖破水管 每兩三天一起
在寫這一提案前,張亞輪對市區一年來的管線遭開挖破壞現象進行了走訪和研究。以自來水管挖破為例,平均每兩三天就有一次施工挖破自來水管。
張亞輪介紹,目前挖斷地下管線的“責任”僅是收取一定額度的經濟賠償,對很多間接損失,還沒有相應的法規來追究肇事者的責任。與其它事故相比,因施工損壞基礎設施的處罰力度很低且很難真正執行。而且,城區施工挖斷管道的工程大多屬于市政工程,工程的建設方或指揮部都是市級各職能部門,還存在著有的建設方袒護施工單位的情況。
此外,還存在施工方社會責任感不足的問題。比如,水管受損爆裂后,肇事者不但不及時報修,還往往掩蓋現場,甚至用石塊、泥土等堵塞管道破裂處,不僅貽誤搶修時間,還帶來更大的經濟損失;有些施工單位不進行管線定位,擅自開工,造成其施工管線沒有在相關企業記錄在案,危及其它管線的運行安全。
【聲音】政協委員張亞輪:加大執法力度 建立施工黑名單
張亞輪提出,加強建設施工管理,整治損壞地下管線的“野蠻施工”已刻不容緩,并提出了四大整治舉措。
目前泉州市執行的地下管網規劃建設管理暫行規定,是2004年4月1日施行至今的,許多配套處罰等已跟不上要求。泉州市政府應加強源頭管理,重新修訂完善規定。
今后,相關部門還要加強對施工單位的監管。在發放施工許可證時,要求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應先到城建檔案館詳細了解施工區域內的管道布局情況,并要求施工單位作出安全承諾。
野蠻施工的違法成本低,導致這一現象屢禁不止。應設立專門的監督管理執法機構,增加造成損壞的賠償額度,增加違法成本。同時建立施工黑名單制度,通過輿論監督,對違規施工單位定期公示。對多次造成重大事故和社會惡劣影響的,由安監等部門立案查處,并由市建設管理部門依法采取市場禁入、降低其資質等級甚至吊銷資質等處罰。
建設單位在開工前必須向施工單位提供相關的管線資料,并將現有管線的分布、走向和位置向施工、監理單位進行技術交底,否則不予批準施工。(本網記者 陳麗娟陳世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