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車在高速路上違停,在高速路上倒車、逆行、掉頭,大巴車在高速路上超速20%以上……這些都要扣12分,你知道了嗎?
明年1月1日起,新《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即將施行,針對高速公路上開車,哪些地方更容易犯錯扣分?應該如何避免?昨日,泉州高速交警支隊召開通氣會,專門就此進行了解讀。
實習期駕駛人如何開車上高速
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由持有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以上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陪同。可按照下表確定陪同人員的駕駛證類型:
如何檢查是否有陪駕
靠駕駛員自覺遵守。發現處于實習期且無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駕駛人陪同的,已經或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按新規對駕駛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責令就近駛離高速公路;正準備進入高速公路的,教育后勸返。
發生事故后,陪同駕駛員是否要擔責
將根據調查證實的實習期駕駛人的交通違法及過錯,認定事故責任。如有證據證明陪同的駕駛人強迫實習期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陪同駕駛人應承擔事故相應責任。對尚不構成犯罪的,對陪同人員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
因故障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算不算違停
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人應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在車后150米外設置警告標志,車上人員應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并迅速報警。
因此,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導致車輛無法移動不得不停在車道內,并按要求擺放警示標志的,不算違停。如果車輛無故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車輛出現故障能夠移動但未移至應急車道或緊急停車帶,以及車輛故障無法移動但未按要求擺放警示標志的,應認定違法停車。屬于違法停車的,按照新規,對當事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還要一次記12分,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一次記6分,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一次記3分。
哪些車輛禁止上高速公路行駛
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70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按新規,違法當事人將被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一次記3分。
扣分3
1.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2.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一次記。
扣分2
1.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2.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志燈,或者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的;
3.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的;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的;
4.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5.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一次記2分。
扣分12
1.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原扣6分);
2.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3.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的(原扣3分);
4.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5.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6.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7.駕駛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8.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扣分6
1.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2.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3.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4.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駕駛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6.駕駛校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7.其他機動車應當按規定避讓校車,對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8.對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董加固 通訊員 舒顯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