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21日訊 2013駕照考試新規定將在2013.01.01開始實行。日前,公安部修訂發布了《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124號)。新規2013年1月1日起就要施行了,昨日下午,泉州市交巡警支隊召開新聞通氣會,對新規進行解讀,其內容涉及駕駛員申請、駕駛人考試、駕駛證使用、交通違法記分等問題。
2013年考駕照新規定實施后駕考4大變化
一、新增兩大考試項目
科目三考試,首次增加“安全文明駕駛常識”,題目以案例、圖片、動畫等形式為主,題型為判斷題、單選和多選。
對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的考試增加模擬高速公路、連續急彎山路、隧道、緊急情況處置和窄路掉頭考試項目。
二、準考證明延至三年
科目一考試合格后,車管所將為學員核發駕駛技能準考證明,學員憑此證明參加科目二、科目三訓練和考試。為使學員有更充足的時間參加駕駛培訓和考試,新規中,駕考準考證明有效期從原來的2年,延長至3年。
三、考試預約最多十次
新規規定,三個科目應按順序分別預約考試,每科目預約后可考試一次、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補考仍不合格的,應當重新預約。
在準考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次數,各不得超過五次(一次預約有兩次機會,5次預約即有10次考試機會)。第五次預約仍考不合格,其他科目成績作廢,需重新從科目一開始考試。
新規中,申請人可通過互聯網、電話等自助預約考試,增加了考試預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因故不能按預約時間參考,應提前1天取消預約。如未提前取消預約,視為該次考試不合格。
四、記6分實習期延一年
新規規定,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時,須由持相應或更高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
實習期駕駛人駕車時,需在車身后部粘貼實習標志。實習期內,違法記6分以上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再次記6分以上的,取消其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要予以注銷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
2013年1月1日后申請或增駕而取得駕駛證的,執行新規。對已取得駕駛證、2013年1月1日后實習期未結束的,仍執行原實習期管理規定。
2013駕照考試新規定解讀4個問題
2013年考駕照新規定施前的違法,怎么記分?
答:2013年1月1日前發生的違法行為,都按照原有記分標準記分。新規實施后發生的違法行為,按新標準。
2013考駕照新規定實施前已預約次數,是否計算?
答:新規實施前已預約的考試次數不計入五次預約次數中。新規實施后開始計算預約考試次數。
2013考駕照新規定施前完成的考試,怎么算?
答:新規實施前已合格的考試成績(包括樁考)仍有效。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試全按新的內容和標準考。之前通過的科目二樁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項目考試的,1月1日后繼續考科目二時,可不再考樁考或倒車入庫。
新規實施前的違法,是否為審驗降級依據?
答: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2013年1月1日前發生的違法行為記分及交通事故,不作為降級和是否參加審驗的依據。
2013年新駕駛證考試看看4點提醒
3年內吸過毒不得申領駕照
新規對年齡限制有所放寬。申領大型貨車駕駛證的年齡條件由21歲放寬至20歲。對“毒駕”“酒駕”等有嚴格限制。
3年內有吸毒行為記錄的,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不滿3年的,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請駕駛證。
因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依法被吊銷駕駛證的,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
因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駕駛證的,10年內不得重新申領。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終身不得再申請駕駛證。
大中型客貨車無記分可免審
新規規定,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每年參加審驗,但為鼓勵駕駛人守法駕駛,沒有記分的可免于審驗。
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且發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擔同等以上責任的,也要參加當年的審驗。審驗時,除審驗交通違法、事故處理,違法記分和滿分學習、申報身體條件情況外,還要參加不少于3小時的法律法規等知識學習,并接受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車主,除駕照要及時審驗外,車輛也要及時年檢。車輛年檢可提前90天進行。
多個車型適用駕照降級制度
新規進一步增加交通違法成本,設立駕駛證降級制度。發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有記滿12分記錄或者連續3年不審驗的,注銷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逐級降低其駕駛資格。
駕駛證降級制度只針對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并且是逐級降級,最低降到C1。
符合降級條件的,每次只注銷準駕車型中級別最高的一個車型,如駕駛人持有A1A2駕駛證,第一次只注銷A1。
2013考駕照新規定5種駕照業務需開身體條件證明
駕駛人辦理以下業務時,需要提交縣級以上或者部隊團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
一、初次申請駕駛證和申請增加準駕車型。
二、持軍隊、武警部隊、境外駕駛證換證,有效期滿換證,以及辦理外地駕駛證轉入換證業務。
三、因身體條件變化主動申請駕駛證降級換證。
四、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駕駛人,每年提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
五、持有準駕車型為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駕駛人,每三年提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持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的人,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葉炳文 見習記者 陳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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