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墅面積多大?地從何來?陳耀根:占地380多m2350元/m2向村民收購
是否霸占私吞村民良田?昨日下午,記者采訪了一村村支書陳耀根。陳耀根稱,他所居住的別墅過去是一塊低涌地,后來鎮相關部門規劃村里的住宅基地,主要分配給村里的男丁建房用。2006年,他以350元/平方米的價格從4戶村民手中收購了擁有土地證的住宅基地,于是取得了該塊住宅地的使用權。陳耀根說,這塊別墅住宅基地由四個分塊組成,每個分塊地面積96平方米,總共380余平方米,也就是他現在的別墅住宅基地面積。
庭院地塊從何而來?陳耀根:弟弟向村委會租來種花草
陳耀根說,目前他這塊別墅住宅地有國土部門頒發的土地證。2008年,他在那里建起一幢別墅,剛剛搬進去。至于別墅周圍的庭院地塊,屬于村集體土地,但地是他弟弟陳耀堅當時向村委會租來種花、種草的。后來弟弟沒有用來種花種草,他就拿來自用了。至于租來的9畝集體土地圍起來當家庭庭院是否違法?陳耀根解釋說,這塊土地是他弟弟租的,是有償使用的,弟弟每年都向村委會繳納一定的地租,并無不妥。
9畝庭院地塊一租30年租金:每畝2000市斤稻谷/年
昨日下午,中堂宣傳辦主任陳偉全告訴記者,此事目前鎮紀檢部門已經介入。陳耀根的別墅地塊確實有土地證,是合法的。
對于別墅住宅基地周圍的另一塊庭院地,陳偉全出示了一份《租用土地合同書》復印件,上面顯示,地塊位于一村村中堂角(中堂體校后面),甲方是中堂一村村委會,乙方是陳耀根的弟弟陳耀堅。合同還顯示,甲方同意將土地9畝(約6000平方)有償租給乙方,使用期限為30年。合同簽署日期為2004年6月28日。隨后,在這份合同上,記者看到,根據合約,乙方每年每畝繳交稻谷2000市斤或按市價計現金交給甲方。
陳偉全說,當時簽署這份《租用土地合同書》時,陳耀根還不是村委會干部,是一名個體戶。直到2004年9月,一村村委會換屆時,陳耀根才當選村支委。到了2005年他才當選村主任,直至2008年當村支書到現在。“在做村干部之前,陳耀根是個成功的個體戶,而且還涉足了房地產。”陳偉全說,,如果經調查這塊地存在涉嫌違法使用的話,鎮政府隨時都可以收回來,交給村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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