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游泳名將菲爾普斯是奧運會歷史上最高產的運動員,他在本屆奧運會上共計獲得5金1銀,職業生涯奧運金牌總數上升到23枚,獎牌總數為28枚。這種成績可謂前無古人后無來者。但是不幸的是,所有這些成績都是明碼標價的,他需要為自己的獎牌付出高達5.5萬美元(折合人民幣36.5萬元)的“獎金稅”。
這還得從美國奧委會的獎金制度說起,對于所有奪牌的運動員,他們都會進行一定的經濟獎勵。金牌得主的獎金是2.5萬美元,銀牌是1.5萬美元,銅牌是1萬美元。這也算進運動員收入內,既然是收入,那當然要繳稅。
那么顯然,本屆奧運會,菲爾普斯可以從美國奧委會那里領取14萬美元的獎金,具體算法如下:5×2.5+1×1.5=14(萬美元)而且,因為他的資產總值太大(估計達到5000萬美元到5500萬之間),所以他已經基本達到了最高的納稅等級,稅率為39.6%,折算之下,今年這14萬的獎金收入,要拿出大概5.5萬給美國聯邦政府。
5.5萬美元確實不是個小數目,但是不用為菲爾普斯擔心,他的資產足夠雄厚,這點小錢還難不倒他。但是,其他運動員就沒有這么幸運了。因為很多運動員賺不到那么多錢,而美國政府又不會給運動員發放補助或津貼(同世界上很多國家一樣),所以有些運動員是真的需要這部分獎金,納稅對他們來說確實有些“殘忍”。
不過,據《華盛頓郵報》報道,美國國會目前正在考慮立法為奧運獎金免稅,這種狀況在未來或許會得到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