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5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3年前臺軍新兵簡志龍因發燒痛到雙腳無法站立,打電話給家里求救,送醫后吐血身亡。家屬提出公賠,要求臺灣防務部門賠償新臺幣644萬多元。臺北地方法院今年9月25日開庭。
簡志龍的父母25日從高雄北上臺北出庭,表示簡志龍生前是陽光男孩,身體很好,因父親也曾當兵,他還開心地說,“我成為爸爸的學弟了”,不料最后天人永隔。
父母透露,簡志龍生病后打電話給家里求救,自稱被隔離,無人照料,“兩腳痛得只能爬”,希望家人打電話到軍中,請求長官送自己就醫。
簡志龍被送醫后,父母開車從高雄北上,輪流在急診病房照顧兒子,當時向臺灣軍方要求派人替換幫忙,被拒絕。直到隔天簡志龍病情每況愈下,照X光時已經吐血了,臺灣軍方才有一堆人到醫院,事后推得一干二凈。父母認為,這是人為疏忽失誤。
簡父稱,好好的一個兒子就這樣沒了,拿到賠款又如何?如今只想求個公道。
簡母表示,臺灣防務部門在兒子死后頒發表彰,“這樣就想打發我們”,換不回兒子的命。她寧愿燒掉表彰,事發至今3年了,仍無法接受,對于臺灣軍方早已死心。
臺北地方法院9月25日開庭,簡家委任律師指出,臺軍部隊隔離寢室沒有醫療設備,欠缺醫療衛生照顧,也沒有追蹤測量簡志龍的體溫,轉診也未依規定。臺灣防務部門認為,簡家索賠的撫慰金金額過高。法官問雙方是否有和解意愿,律師代簡家雙親表示愿意和解,臺灣防務部門則稱需再請示后決定。法官通知11月13日再次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