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清流縣紀委通報2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和“四風”典型案例。
1.清流縣司法局副局長陳招文違反廉潔自律問題。陳招文在擔任縣司法局副局長、主任科員期間,利用職務影響,為果園承包戶違規取得種糧農民農資綜合直接補貼以及農作物良種補貼累計9393.75元;先后2次將私人宴請費用累計3177元拿到其分管的下屬單位縣法律服務所報銷支出。陳招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清流縣畜牧獸醫水產局水產技術推廣站副站長杜聰致濫用職權問題。杜聰致在任縣畜牧獸醫水產局水產技術推廣站副站長(主持工作)期間,利用職便,違規為不具備申報項目主體的個人,采取掛靠合作社方式,申報福建省現代農業(漁業)生產發展資金,致使國家利益遭受損失26萬元。杜聰致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通報指出,上述典型案件,嚴重破壞了黨的惠民政策的落實,侵害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