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親友、同事相聚的場合,不喝點酒,總感覺自己赴了個假聚會。喝酒放松一下沒有錯,但有些老司機心存僥幸、自認駕車技術略高一籌,那就是你們的不對了。
“大半夜交警不用睡覺?誰來查?”、“搞笑,也不看看我的酒量,就這一點酒也能撂倒我?”、“我沒醉不用送,酒勁一上頭,一踩油門就到家”... ...小編也是醉了,這些人連路都走不正,方向盤也握不穩,到底哪里來的自信?
近日,清流法院審結一起因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駕駛引發的危險駕駛罪案件,對于“醉駕”的被告人,小編只想說:年級輕輕的,做啥不好,非要酒駕。
案情回顧
2017年9月22日21時左右,喝醉酒的被告人高某借著酒勁,開車沿泉南高速公路行駛。
一般這時候加上音樂的沖擊、酒精的刺激,喝了酒的車主都會想上演一部真人酒駕版的《速度與激情》,來展示自己漂移車技的“一流”水平。不曾想,還沒嗨夠的高某,就在寧化高速收費站被三明高速交警支隊五大隊民警攔截查獲。
經檢測,高某呼氣酒精含量為124mg/100ml,雖然高某的酒精含量不高,但不管喝多少,當你酒后坐上駕駛席的那一刻,就是對法律的無視,對生命的漠視,對勸阻者的忽視。
另經福建相關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高某血樣中的乙醇含量為97.44mg/100ml。
NONONO... ...這個高某可膩害著呢!不僅醉駕,還曾因吸毒被行政處罰過。雖然其認罪態度較好,但法院考慮其有劣跡行為,將酌情從重處罰,決不輕饒。被告人高某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在此,小編想告誡司機界的酒鬼們:酒后一定不要開車,一定不能有僥幸心理,畢竟我們的交警哥哥,風里雨里,各大路口等你。
“酒駕”系列案件
除此之外,近期,清流法院還集中審理了多起因酒駕惹禍的案件。
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的被告人黃某某,又于2017年9月4日14時50分左右,無證醉駕二輪摩托車行經204省道,由路左向右轉彎掉頭時,碰撞曾某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黃某某受傷及兩車損壞后果。
經福建省相關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被告人黃某某血樣中的乙醇濃度為335.9176mg/100ml,被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清流法院
女司機李某某醉酒駕車,于2017年7月15日凌晨行徑204省道碰撞到路右護欄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受傷及車輛受損的后果。
經福建省相關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被告人李某某血樣中的乙醇含量為106.31mg/100ml。因被告人在庭審中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清流法院法官提醒
“酒駕”嚴重危害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出行安全,任何理由都不能成為酒駕的借口。廣大車主們要堅決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不要喝最烈的酒,進最好的醫院搶救,蹲最寂寞的單人牢房。
酒駕不是電影,沒有劇情;
酒駕不是電影,沒有重拍;
酒駕不是電影,沒有觀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