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三明市梅列區紀委消息,日前,福建省梅列區紀委通報一起黨員領導干部醉駕肇事被立案審查處理的典型案例。
梅列區洋溪鎮黨委原書記朱學奎醉駕案。2017年3月17日晚,朱學奎酒后駕駛小型轎車沿梅列區列東街由北向南行駛至梅列區徐碧佳嘉惠超市門口路段時,突然撞向停靠在路邊的車輛,導致4車受損1人受傷。經司法鑒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24.4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涉嫌危險駕駛罪。經市、區兩級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同意,對朱學奎采取強制措施。三明市公安局于2017年3月22日對朱學奎采取刑事拘留,3月24日對朱學奎取保候審。梅列區紀委于2017年3月27日對其黨紀立案。
通報要求,全區廣大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從該起典型案件中認真汲取教訓,充分認識酒駕等交通違法行為的嚴重后果,杜絕僥幸心理,本著對社會、對組織、對家庭、對自己負責的態度,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切實做到安全文明駕駛。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要強化擔當意識,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政治責任,充分認識嚴管就是厚愛,加強黨員領導干部的“八小時以外”行為監督管理,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落實執紀監督責任,加強日常監管,堅持抓早抓小,嚴防出現嚴重違紀行為。對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堅決從嚴從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