罔顧國家財經紀律,擅自經手公款用于“六合彩”賭博及個人開支。近日,經福建省大田縣檢察院提起公訴,大田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
陳某原系福建省大田縣茶葉局局長,長期沉迷于“六合彩”賭博。2014年7月,大田縣委將高山茶茶文化節、高山茶博物館等工程交由大田縣茶業局負責,時任茶葉局局長的陳某未經招投標,直接將工程交給該縣兩家公司施工。
在施工期間,陳某利用主管大田縣茶業局財務工作的職務便利,先后以工程預付款的名義支取公款20余萬元用于購買“六合彩”參與賭博活動。同時,在工程結算期間,陳某又要求施工單位將應當返還茶業局的工程款40余萬元直接交給自己,并將該筆款項用于償還個人債務、借貸及日常支出。
2015年11月,省巡視組到大田縣巡查時發現該問題,隨后該線索被移送至大田縣檢察院。經查明,陳某利用職務便利,擅自決定挪用公款60萬余元分別用于從事非法活動、營利活動、償還個人債務及日常支出,數額較大,且超過三個月未歸還,依法應當以挪用公款罪追究陳某刑事責任。
同年12月26日大田縣檢察院對陳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進行立案偵查,并于2016年6月30日移送起訴至大田縣法院。2016年11月28日,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