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國家稅務局今天下午發布關于營改增納稅申報期限的公告,全文如下:
尊敬的納稅人:
從2016年5月1日起我市已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納稅人由原來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從6月1日起,將進入營改增全面推開后首個納稅申報期,現將相關納稅人申報期限公告如下:
一、2016年5月1日新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的增值稅納稅人(包括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納稅人),6月份增值稅納稅申報期為:6月1日~27日。
二、實行按季申報的原營業稅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6月份無需申報;在7月份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稅款所屬期為5、6月份的增值稅。
三、各防偽稅控系統6月份抄報稅期限為:6月1日~20日。
四、營改增納稅人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方式辦理納稅申報,也可通過網絡登錄“福建省國家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網址:www.fj-n-tax.gov.cn)辦理注冊和網上申報。
三明市國家稅務局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