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關于扶持生豬養殖的補助政策。然而,這項原本是對重點領域的傾斜政策,卻成為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這不,三元區的一位生豬養殖戶就編造虛假申報材料騙取了80萬元的補助款。結果,她聰明反被聰明誤,換來了四年多的牢獄生活。
法庭上,被告人魏麗欽顯得非常的驚惶。她懊悔著當初不該為了那80萬元的補助款去編造虛假申報材料,讓自己今天身陷囹圄。據了解,2009年1月起,魏麗欽在三元區巖前鎮成立了天大農牧有限公司,從事生豬養殖、銷售業務。當年8月,天大公司向三元區農業局申請國家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項目投資補助款。在獲得了補助款后,魏麗欽覺得這錢似乎來的容易。于是,又另行注冊了天祥農牧有限公司。在明知天祥公司無實際經營、無生豬養殖基地的情況下,魏麗欽用天大公司的相關材料冒充天祥公司,申請生豬養殖補助款。2012年2月天祥公司獲得80萬元的補助款,并用于擴大天大公司的經營規模。2015年7月,被告人魏麗欽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
三元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包華斌:應該說這個案件的案發是由稅務機關發現的,稅務機關發現完以后向公安機關舉報。舉報完以后,公安機關到天大公司找了被告人,被告人就主動將這個事情做了如實的坦白。所以,到后面案件審理中,我們認定她是自首。
案發后,被告人魏麗欽的親屬退出了80萬元全部贓款。法庭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魏麗欽騙取國家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投資補助款,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司法解釋及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魏麗欽犯詐騙罪,判決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三元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包華斌:從這個案件的基本情況來看,大家都認為國家對民生行業政策性、傾斜性的補貼方式都成了一些“唐僧肉”,普遍的犯罪嫌疑人都從中發現了一些漏洞。利用這個漏洞然后進行騙取。
騙補案件的發生,首當其沖的責任方就是監管部門。要么審核把關不嚴、流于形式,明知存在虛假成分;要么因為與企業或個人結成了利益共同體而視而不見,造成監管的真空狀態。因此,要斬斷伸向國家補貼的黑手,就要加強審核,施行“實時跟蹤監督”,才能讓國家補貼發放在陽光下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