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寧德晚報報道,孤身一人到福安找工作未果,遇到街頭的“摩的大哥噓寒問暖”,女孩小黃以為遇到了好心人,不想最后竟被這位心懷不軌的“摩的大哥”騙至其住處強奸。昨日上午,記者從福安法院獲悉,涉嫌在今年5月7日對女孩小黃實施強奸的沈某,因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5月3日晚,三十歲出頭但仍單身的沈某像往常一樣在福安汽車站候客。百無聊賴之際,在熙熙攘攘人群中,一名年輕女孩引起沈某的注意。見該女孩似等人又非等人,觀察一會兒,在基本斷定該女孩是孤身一人后,沈某上去與該女孩搭訕。
聊天過程中,沈某了解到這名女孩姓黃,從外地到福安找工作未果且身無分文。見小黃年輕貌美,沈某頓時心生邪念。沈某抓住小黃在福安沒有親戚朋友可以投奔且又身無分文的弱點,聊天中提出為小黃安排住處。
面對這位好心熱情的大哥,涉世未深的小黃漸漸卸下了心理防備,答應了沈某的安排。當晚,沈某便安排小黃在福安一日租房內住宿。次日,沈某帶小黃在福安市區一餐館找到用工,因需待幾日上班,沈某便將小黃帶至自己的租住處暫住。
7日8時許,沈某見小黃在床上休息,即產生與小黃發生性關系的念頭,認為自己的機會來了。之后,沈某不顧小黃的反抗,強行脫去小黃的褲子,奸淫了小黃。事后,小黃即收拾行李離開,并向福安市公安局報案。
當日,福安市公安局民警在城北街道抓獲了沈某,其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承辦該案的法官在此提醒廣大女性,要加強自我保護,不要輕信陌生人。